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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所得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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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声汉在《试论我国人民最早对甘蔗与棉花的利用》一文中说,“‘柘’字出现较早,而且,出自南方文学作品《楚辞•招魂》中。这就说明,它原来是大江以南早已应用的植物。可能是有这个植物,也有着俗名,却没有记载它的字,于是宋玉(现在大家都相信宋玉《招魂》真是当时的作品)便借用另一植物同音的名称来记载它(‘柘’字在《诗•大雅》里已经有了),大概后来因为这样的借用不很方便,而且这植物究竟还是草类,所以才又另外创造了一个从‘草’的字来专门作它的名称。” 我不是说过嘛,“我推测,随着甘蔗在魏晋人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常见,人们觉得不能再继续借用‘柘’字了,因为从春秋就开始它已经指代了另一种植物,而这种与桑树并称的乔木也是很重要的,它曾经为君主提供黄色的染料,因此无法把‘柘’字转手给甘蔗。于是人们把‘蔗’字固定了下来,给甘蔗单独享用。” 石声汉在谈到《花镜》时还说,“另外大部分的材料,仍只是炫奇赏异,决不能是亲身经验得来:像倒捻子(桃金娘)、攀枝花、古度子、胡椒等,在杭州当时是不能有实物的”。 我很久以前就说过,“在这么多记载里,还没有出现‘桃金娘’一词。我找着的最早出处是在清初陈淏子著《花镜》卷三花木类考,金丝桃(桃金娘)条云,‘金丝桃一名桃金娘,出桂林郡。花似桃而大,其色更赪。中茎纯紫,心吐黄须,铺散花外,俨若金丝。八九月实熟,青绀若牛乳状,其味甘,可入药用。如分种,当从根下劈开,仍以土覆之,至来年移植便活。’ 但可疑的是,卷四藤蔓类考亦有都念子条(农业出版社伊钦恒校注本将之归入新增之花果类考卷),此条云,‘都念生岭南。树高丈余,株柯长而细,叶如苦李。花紫赤如蜀葵,心金色,南中妇女多用染色。子如小软柿,外紫内赤,无核。头上有四叶如柿蒂,食必捻其蒂,故又名倒捻子。味甚甘美。’ 无论是亲身体验还是文献记载,我所知道的都是豆捻乃是灌木(杜宝著《大业拾遗录》云‘高一丈许’,在我看来这条记载并不能毫无怀疑地作豆捻的材料来使用),赵学敏当然也说过‘产罗浮者,高丈许’,就算是真的,陈淏子也万万不可能将此种移植到西湖边去。何况从文字看,参考杜宝的痕迹太明显。不过染色、软柿、捻蒂等说法则又说明,这个都念子就是以往书中的倒捻子。因此,我怀疑陈淏子在这一条上是出于想象的可能性较大。” 事实证明,我与石声汉在这两点上不约而同地取得了共识。对这小小的所得,我还是很得意的,因为总算没辜负幼时所受的教诲,读书没有水过鸭背。
qiaodongli 发表于 2008-06-2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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