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共22页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最后一页
2008-11-17   22:57
我家阳台花果树之一 - [赤雅]
Tag:




今年把阳台建设得颇有成效,植物们都很繁盛。杨桃、大叶青、番薯叶还上了果盘或饭桌,供我们吃了几顿。近日天气佳,把番薯和苦瓜的照片贴出来晒晒。 第一、二张是番薯的花,与牵牛有几分相似。 第三张是苦瓜的叶,摸上去一手苦味。第四张是苦瓜的花,可惜没结瓜。
2008-11-16   17:30
康熙是个好学生 - [书读一半]
Tag:
《鹿鼎记》第三十四回写道:“只听得书房外脚步响声,一名小太监道:‘启禀皇上:南怀仁、汤若望侍候皇上。’康熙点点头。小太监传呼出去,进来了两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跪下向康熙磕头。韦小宝大是奇怪,心想:‘怎么有外国鬼子来到宫里,真是奇哉怪也。’两个外国人叩拜后,从怀中各取出一本书卷,放在康熙桌上。那个年纪较轻、名叫南怀仁的外国人道:‘皇上,今儿咱们再说大炮发射的道理。’韦小宝听他一口京片子,清脆流利,不由得‘咦’的一声,惊奇之极,心道:‘希奇希奇真希奇,鬼子不会放洋屁。’康熙向他一笑,低头瞧桌上书卷。南怀仁站在康熙之侧,手指卷册,解释了起来。康熙听到不懂的所在,便即发问。南怀仁讲了半个时辰,另一个老年白胡子外国人汤若望接着讲天文历法,也讲了半个时辰,两人磕头退出。” 虽说是小说家言,但上面这一幕“康熙习西学”倒也不是无端杜撰。明末清初,欧洲来华的耶稣会会士为了传教,选择了向中国最高统治者介绍西方科学技术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影响力与在行动上的便利。这种策略为他们多争取了多少信徒很难说,却确实培养了几个非常热衷于西学的皇帝。对中国历史稍微有点了解的读者都会知道康熙对西学的强烈兴趣,因此他奉汤若望、南怀仁、白晋等耶稣会会士为座上宾,时时请益。白晋在《中国现任皇帝传》里说,康熙从十六七岁开始,用两年的时间向南怀仁学习了“主要数学仪器的用法和几何学、静力学、天文学中最新奇最简要的内容”;“大炮发射的道理”是课程之一,也史有明文。白晋还说,平定三藩叛乱与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之后,康熙“比以前更加热心地努力钻研欧洲科学”,比如说下旨让白晋用满语给他讲《欧几里得原理》。 客观地说,康熙是个好学生。白晋说,康熙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专注和细心”,“从不感到厌烦”,如果一时没弄明白,“总是不辞辛苦地时而向这个传教士,时而向那个传教士一而再、再而三地垂问解法”。《康熙几暇格物编》就是他交出的一份“学业报告”了。 所谓“几暇格物编”,就是康熙在“万机之暇”“格物致知”之所得,收入短文九十三篇,其中大多数与科学技术有关,从中可以看出康熙学习西学达到的大致水平。比如“地球”条云:“自古论历法,未尝不善,总未言及地球。……自西洋人至中国,方有此说,而合历根。”又“地绝处”条云:“黑龙江以北地方,日落后亦不甚暗,个半时日即出,盖地之圆可知也。”不要小看这个“地球是圆的”的认识,就在康熙即位的那一年,后来发起“不得已”案、攻击汤若望、导致后者入狱随后病逝(这里必须指出,康熙亲政之前汤若望就已经去世,是金庸搞错了)的杨光先写了一篇声称指出西洋历法错谬、题目叫《孽镜》的文章,里面说持“地球说”的传教士,“斯论也如无心孔之人,只知一时高兴,随意诹谎,不顾失枝脱节。无识者听之,不悟彼之为妄,反叹己之闻见不广;有识者以理推之,不觉喷饭满案矣。”杨光先还打比方说,“果大地如圆球,则四旁与在下国土洼处之海水,不知何故得以不倾?试问若望,彼教好奇,曾见有圆水、壁立之水、浮于上而不下滴之水否?”将康熙的见识与杨光先对比,相去何止霄壤? 这里就要感谢汤若望的弟子、康熙的师傅南怀仁了,他在《历法不得已辩》之《地为圆形之实证》一文里举出的证据之一就是,“人居愈北,见北极在地平上愈高;人居愈南,见北极在地平上愈低。……大地若方而不圆,则天下各省地平皆一无二。”与康熙在“地绝处”条举出的例子大同小异,可见康熙受他的影响。 康熙还利用天文知识发现了史书的谬误。《辽史》有一条在辽代都城观察到老人星(南半球最明亮的恒星)的记载,就让他不以为然。他说,“夫星辰虽随天运行,而其隐见,却有方隅”,老人星在扬州一带二三月时经常能看到,但是在北方则是看不到的,辽都地处最东北,怎么可能看得到呢。 关于老人星,还有一件好玩的事。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康熙南巡到江宁,就是今天的南京。傍晚,他登上观象台,把大臣们召集来,和他们讨论起天文知识。当时在场的李光地在《榕村语录续集》里记着他与康熙之间的对话:“予说:‘据书本上说,老人星见,天下太平。’上云:‘什么相干,都是胡说。老人星在南,北京自然看不见,到这里自然看见。若再到你们闽广,连南极星也看见。老人星在那一日不在天上,如何说见则太平?’”比起李光地这样的理学大师来,康熙在天文学这种“格致之学”上肯定是具有知识优势的,这一次,他在臣子面前好好地秀了一把。 除了天文学,康熙还记录了他在生物学、地理学、物理学等学科的学习心得,如今看来也仍然颇有趣味。 当然,如果读者认为我是在缅怀盛世、是在追忆圣主,那是会错了意。我也知道康熙不是正规的科学家,那个时代的科学技术也有其局限性,他仍然脱离不了诸如“谷穗变蚊”、“海鱼化狍”之类的窠臼。不过连当时中国最杰出的生物学家都免不了周作人所说中国人观察自然的“儒教化”与“道教化”的弊病,强求一个业余的皇帝学者没有太大的意义。 此外,吴伯娅在《康雍乾三帝与西学东渐》中认为,康熙研习西学最主要目的是夸示学问,“当科学问题的‘最高法官’,进一步强化封建皇权”,这种观点我也同意有几分道理。康熙说过“始知天下有用之物,随地皆有,初不以中外异也”,这句话可以当作他的文化政策的写照,一方面胸襟非常广阔,另一方面也仅止于“为我所用”而已,不可不察。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无法否认康熙对科学技术确实具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持之以恒的热爱。《康熙几暇格物编》之中有“朕临揽六十年”一语,可知书成于康熙暮年,联想到他从少年起随南怀仁学习,不得不发出“活到老学到老”的感叹。另外,书中屡见“一日循行阡陌……忽见……因收藏其种”、“尝记验风候”、“朕每测量”、“朕时北巡,亲履其地”等语句,证明这些知识不只是纸面得来,而是经过康熙亲身实验、观察、测量而获得的,即使一时无法做到,也会“询之使臣”,向熟悉的人请教。这种态度可以称为科学了吧。 不过即使当时有这样热爱科学的皇帝,中国的大多数学者(更不用说普通人)仍然得不到接触西方知识的机会,“爱智慧”只成了皇帝一个人的追求,他没有、也不愿意让他的臣民形成学习新学问的风气。当历史翻过去之后,除了留下这样一部小书之外,丝毫痕迹都看不见了;除了满足了他自己的求知欲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这才是整件事最可悲的地方。 《康熙几暇格物编译注》收录在“中国古代科技名著译注丛书”之中。这套书选目近二十种,八十年代曾经出过五种。像《东鲁王氏农书》这种如今被旧书商炒得价钱高昂的好书自然应该再有一个好版本,而诸如《新仪象法要》、《物理小识》、《梓人遗制》这些只能在图书馆借阅(还未必借得到)的名著也终于可以读到了。对中国古代科学史感兴趣的读者这次可别再走宝。
2008-11-14   16:58
南方草木之四十一:大力水手的最爱 - [赤雅]
Tag:
动画片《大力水手》之所以拍出来,其实只有一个目的:说服儿童多吃菠菜。因为菠菜富含铁质,对儿童身体发育尤其有益,但是他们偏偏最讨厌吃这玩意,所以就要靠动画片里的超级英雄来对他们说:不吃菠菜,我就没力气啦。 恰恰相反,唐代的孟诜在《食疗本草》里告诫人们,菠菜吃多了会“令人脚弱不能行,发腰痛”,还容易拉肚子,不仅如此,和鳝鱼一起吃,还会引发霍乱。后来宋代的《嘉祐本草》、元代贾铭的《饮食须知》等都沿袭了这个说法。现在看来,这未免有点骇人听闻了,小朋友还是听水手叔叔的话好。 菠菜最早叫波薐菜。《唐会要》说,贞观年间,“泥婆罗国献波薐菜,类红蓝花,实似蒺藜”。泥婆罗国,就是现在的尼泊尔。李时珍说,当时的方士也叫它做波斯草。又有叫赤根菜的,无疑是与它的外形有关,你现在看到的菠菜的根茎也是红色的嘛。《植物名实图考》里面说,那些出海做珠宝生意的商人认为,如果珊瑚具有如同菠菜根茎的那种红色,那么就是很珍贵的货色。所以他们把菠菜叫做珊瑚菜。 菠菜南北都能栽种,都是受市民欢迎的日常蔬菜。南宋的吴自牧在记叙南宋都城临安繁华景象的《梦梁录》里列举了一大串居民常吃的零食与果蔬,其中就有“波菜果子馒头”和“波薐菜”。到清代光绪年间一个自号“闲园鞠农”的文人把北京小贩穿街过巷吆喝的叫卖声收集起来,编了一本《燕市货声》,可以看到,二月里菠菜开始上市,小贩喊的是“水捆的菠菜来,六个大钱一簇!”三月里菠菜头造过了,就有喊“约干菠菜呀(论斤)”的了;四月卖的是“火牙菠菜”,闲园鞠农注解说“火牙”念做“火焰”,我估计是指菠菜的根茎颜色吧;直到九月,菠菜又出现了,“抓小菠菜来!” 按道理,菠菜四季都可以种,苏东坡也写过,“北方苦寒今未已,雪底菠薐如铁甲”,可以作为证明。不过最好吃还是在初春长起来的,《植物名实图考》形容说,“菜把高如人,肥壮无筋,焯而腊之入汤,鲜绿可爱”。这样好的东西,今天想几时吃都可以,人人都能当大力水手了。
2008-11-14   16:52
南方草木之四十:天生我材必有用 - [赤雅]
Tag:
严格来说,指责榕树无用是不合理而无知的。据我所知,榕树至少有以下一些用处。 把榕树的小枝条晒干做火把,在风雨中也灭不了。当然,如果是“鹦鹉”、“黑格比”这样级别的台风,另当别论。 榕树结出的果子可以喂鸟、喂鱼。有一个侗族传说,说榕树会唱歌,鸟儿吃了榕树果,就也唱得婉转动听。可是萨阳婆婆嫌吵,就把榕树砍倒扔进河里,谁知道鱼儿吃了榕树果,也学会了唱歌。渔夫细崖抓到鱼,用箩筐挑着去卖。走过兰洞河桥,扁担断了,结果歌撒出来布满世间。今天的鸟和鱼虽然再也不会因此歌唱,但是填填肚子也是好的。岭南乡间水道密布,榕树往往种在水边,就是因为可以顺便喂一喂鱼。 榕树分泌的树脂可以像漆一样粘东西,比502万能胶环保。 榕树的气根可以入药。清代的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里说把榕根须塞进竹管里,填满盐,用泥封起来,烧成粉末,用来擦牙,本来松动的也会恢复牢固。现在市面上不是有竹盐牙膏吗?我想原理应该是一样的吧。 古代的中国人比较狭隘,他们判断一种东西有没有用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它能不能入药。天生我材必有用,现在总算为榕树找到了正名的依据,像屈大均说的那样,“亦未尽为不材也”——我也不完全是一根“废柴”啊。 其实我是很喜欢榕树的。不管它是“婆娑偃蹇”,像个醉鬼似的几乎要躺倒在地上,还是端端正正,不苟言笑,满脸长须地立在那里,我都觉得有一种优游自适的态度。 不过,榕树也有一点不好。那天清晨,我在客村找喝早茶的地方。经过路边的细叶榕下面,赫然发现无数条细丝从树上垂下来,尽头都缠着一只肉虫,动也不动。女子都吓得避开。回来在网上搜索,知道那是灰白蚕蛾,属鳞翅目家蚕蛾科,幼虫有叶丝悬挂习性,俗名吊丝虫。《奋斗》里杨晓芸说小时候住的四合院种着槐树,到夏天都会有“吊死鬼”,或者就是此类虫子。
2008-11-10   13:37
蔓紫 - [赤雅]
Tag:
博客“草虫记”有一篇写到藤菜,具引如下—— “今年种的蔬果,收回成本的大概只有木耳菜。 最初并未打算种它,只因秋葵迟迟不发芽,就买了一包种子原地撒下去,一个星期不到就冒芽了。原先光秃秃的菜地顿时生机蓬勃起来,嫩叶越掐长势越旺,把硕果仅存的两棵秋葵也盖过去了。 木耳菜谈不上美味,但餐桌上缺少绿色的时候是难得的点缀。我喜欢把嫩叶用水焯过后切细来拌纳豆吃,走的仍然是粘抓抓路线。 云南人叫它豆腐菜,据说因为它适合跟豆腐搭配做汤。也用来炒豆豉。 日本引进木耳菜是这两三年的事,知名度还很低,虽然取了个优雅的名字‘蔓紫’,在超市里仍是乏人问津的样子。命运相同的还有空心菜和茭瓜。 菜地里的木耳菜开花以后茎叶就老了。于是顺其自然,任它们愈发张牙舞爪地疯长起来,一小块菜地被藤蔓覆盖得严严实实,连杂草都没有了生存空间。 开了许多粉红色小花,看不出花瓣和花蕊。蜜蜂嗡嗡地采蜜,也不知它们是怎么采的。”
2008-11-05   20:37
马未都的收藏观 - [书读一半]
Tag:
说实话,我总觉得古代人对待生活的态度比现代人要有趣味一些。像晚上睡觉用的瓷枕头,那么日常的生活用具,宋代人就喜欢在上面烧上字。有这么一句,“众中少语,无事早归”,人多的时候少说话,没事的时候早回家,又有一首诗,“过桥须下马,有路莫行船。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这些蕴含着世俗智慧的语句不仅让人会意微笑,而且流露出一种暖意。用马未都的话说,“今天的情感跟古代有很大区别,很多情感丧失了,很可惜。” 看马未都这几本“说收藏”,就时时会遇到这些有趣的段落,如行山道,多有会心。作为中国目前民间收藏的领军人物,马未都在书里最可贵的地方不是展示了他那些藏于观复博物馆的令人垂涎的家底,而是提倡了一种正确的收藏观与财富观。这种正确的观念是一个大收藏家与妄图买几件古玩回来做摆设以显示身份的俗人之间最大的差矣。 正确的观念来自正确的知识。看《马未都说收藏》的“陶瓷篇”(实则其余几本也是如此,这里暂且只以“陶瓷篇”为例吧),不由得不赞叹道:此人是真懂陶瓷,真爱陶瓷!八十年代他去香港,买到一个白碗,底下写着一个“盈”字,卖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可知道——“盈”字款邢窑白瓷是唐代皇家御用瓷器,《旧唐书》云:“(天宝年间)每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云非正额租庸,便入百宝大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凭着这条知识,他捡了漏。马未都说:“你要真正了解陶瓷,就要了解陶瓷的历史,我觉得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书于收藏之重要,马未都不厌其烦地再三强调。有朋友不认识白釉僧帽壶“朗唫阁”款的“唫”字,他却认出来朗唫阁是雍正即位之前的私邸。“所以,收藏的时候要勤快,不明白的查书,书上一定有,要不然我也不知道,我也是从书上查来的。我不比他聪明,只是比他勤快而已。”他还说,“我觉得,不一定非得拥有一件东西才是快乐,拥有知识依然是一种快乐。”抱着有钱就能玩收藏的人们,不妨多想想这句话。 正确的观念亦来自正确的态度。宋代五大名窑,汝、官、哥、钧、定,马未都后四者都有了,就在凑汝窑。他也没为这事苦恼得睡不着,照他的话说,“收藏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事,碰见了是缘分,碰不见也得心安理得。” 马未都奉行的是“过我眼即我有”。对这个看似自嘲的说法,他解释道:“所谓‘即我有’,我觉得就是拥有知识了。收藏当中,很多东西不是你必须拥有的,因为你没有可能拥有,终身没有这个机会。” 比起中国古代收藏史上那些层出不穷的、倾家荡产为买一物的痴人,这样的心态就见得高明了。当然你可以说不痴者不藏,也有几分道理,但是痴是有一定限度的,若超出理智,顶多能为后人添几条谈资而已。全世界有记录可查的汝窑有六十七件,几乎都在世界级的博物馆和基金会手上,你非要弄一件,否则睡不着觉,我看除了永远失眠之外别无他法。 能够建立起中国第一家私人博物馆,马未都算得上是有钱人。但他会承认,金钱在收藏之中有时也是无用的。他的一个朋友想用六千万元人民币试着竞拍“鬼谷下山”元青花罐,结果到了拍卖现场,连伸手的机会都没有,叫价就过去了。最后,“鬼谷下山”创造了瓷器价格的世界纪录——当时折合人民币二亿三千万元。 所以,我奉劝想开始玩收藏的人来读读马未都的书。这会让你少些愚昧与迷狂。另外附带信息一条:如果有十万元闲钱,不妨交去做观复博物馆的理事,这可比入高尔夫球会高级多了,也是一桩很有功德与品味的事业。
2008-11-03   14:59
南方草木之三十九:“榕树不容人” - [赤雅]
Tag:
既然有做许愿树的资格,榕树总该能够给人带来好运吧,这是有书为证的。屈大均就说,广东人常常把榕树种来做风水树,“墟落间榕树多者地必兴”。 不过,我还听说过相反的说法。岳父的一位同事有一段时间老遇上烦心事,岳父在办公室看到她的办公桌上摆着一盆榕树盆景,不禁提醒她说:“你没听说过‘榕树不容人’吗?” 在两广,风水学确实有“榕树不容人”的说法。有人说是因为榕树根系茂盛,吸收水分能力太强,有榕树之地就打不出井水,也有人说这是针对家居而言,在室内不宜摆放榕树盆景,对年轻人尤其有害。 史无明文,我只有擅自推测。我认为,首先是榕树强盛的生命力吓坏了人们。周去非在《岭外代答》里说,榕树“四时结子”,“禽鸟衔其子寄生它木上,便郁茂”,气根垂到地上,“得土气滋直盛壮,久则过其所寄,或遂包裹之”——极易成活,会吸收土气,能长到超过寄主,甚至把寄主包裹起来。这简直就是人类的噩梦,他们从来不喜欢越出自己控制范围之外的事物。 这点在最早的植物志《南方草木状》里就得到了暗示。嵇含说,榕树的枝条一旦触及旁边别的树木,“即连理”,南方人见多了,“不谓之瑞木”。连理枝本来是吉瑞的征兆,但出乎意料的是,当地人表示出谨慎与疑虑。这还不够说服力吗? 其次,也许这只是人们玩弄的文字游戏,是他们根据“榕”字的读音做出的无端的解释。如果“榕”就直接意味着“容人”,那就太没创意了,所以他们选择了相反的意思。在某些地方,如果有家庭成员的岁数尾数是九,种植韭菜会给这位成员带来厄运,这就叫“种韭不留九”。这两句令人感到恐惧的俗语都具有相同的结构,我想,它们也拥有相同的起源。 无论如何,“榕树不容人”为这种无用的植物带来了一丝隐藏的锋芒。它也许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甘于沉默,与世无争。这句话提醒我们,任何一种植物都是有性格的,而我们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它们。
2008-11-03   14:57
南方草木之三十八:有用与无用 - [赤雅]
Tag:
《庄子》记着庄子对惠施说的话:“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这虽然说的是樗树,但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同时像是在说榕树。 榕树是无用的。《南方草木状》说“树干拳曲,是不可以为器也;其本棱理而深,是不可以为材也;烧之无焰,是不可以为薪也”,《广东新语》说“干多中空,不坚,无所可用”(他从庄子那里引用了这个词,不知有意无意),《植物名实图考》说“不材之木”。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从来没有见过人们利用过榕树。总的来说,就是一无是处,粤语所谓“废柴”是也。 就连它的名字,也充满忍让退避的道家智慧。屈大均说,“榕,容也。”第一,它独木成林,长成一座大厦一般,可以把人容纳在里面;第二,它的无用使人没有想到要砍伐它,它为斧头所容。这就是“自容亦能容乎人也”,用庸俗的处世哲学来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如果植物之中有哲学家,还能有谁比榕树更适合呢? 因此,庄子用来形容樗树的那两句“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往往是出现在榕树身上的情形。每一座南方的乡村,村头都生长着这么一株巨大的树,人们在它身旁休憩、嬉戏,传播流言,指桑骂槐,作揖道喜。特别大的,人们还在它前面立起土地祠,作为祈福之地。光绪年间修纂的《临桂县志》引用《广西旧志》说:“南人多凭以立社,诚蒙庄所为社树也。” 或者当作许愿树,在红布上写了愿望,抛将上去,挂在枝头。香港林村的许愿树就是很著名的一株,经常在电影里看得到。据说因为前来许愿的人太多,挂在树枝的布条、纸片压得大树不堪其重,竟逐渐枯死,香港大学教授詹志勇还四处奔走,在电视上为拯救大树而呼吁。 当“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的时候,榕树得全天年;当人们发现它可以成为许愿对象的时候,它的好日子就到头了。这里面蕴含的哲理真是辛辣。
2008-10-27   16:49
南方草木之三十七:一根很有型的黄瓜 - [赤雅]
Tag:

上次说胡荽改叫香荽是在十六国后赵石勒的时候,原来石勒那会儿还不只改了这个名字,他把胡瓜也改成了黄瓜。这是唐朝的陈藏器在《本草拾遗》里记载的。不过,同样是唐朝人的杜宝却在《大业拾遗录》里说,改称胡瓜为黄瓜,是在隋朝大业四年为了避讳而进行的。两种说法稍有不同。 黄瓜除了新鲜吃和炒来吃之外,还可以腌来吃。腌黄瓜是一件讲究方法的事情。《植物名实图考》里说《齐民要术》没有记载贮藏黄瓜的方法,“盖不任糟酱”,因为没法糟酱。所谓糟酱,就是用豆豉之类的酱料来腌制食品。这似乎有点不对,因为贾思勰明明在《齐民要术》里说了,“(胡瓜与越瓜)并如凡瓜,于香酱中藏之亦佳。” 明代高濂在《遵生八笺》里则记有腌蒜瓜法,就是用捣烂的大蒜瓣与胡瓜一起拌匀,再用酒和醋来腌。这与糟酱法就不一样了。台湾作家方梓对此评论道,“这一段所描述的酱瓜腌制法正是大陆北方早期腌制酱瓜的方法,更确切的说法,比较像现在的泡菜制作,因为台湾式酱菜的腌法多半不会加入醋,用的则是‘糟酱’,而且多半是黄豆酱或豆豉。”说明台湾人在这方面更有古风。 在民间语文里,黄瓜带有很强烈的性意味,因为它象征着男性的性器官。一位研究民俗学的学者在香港的列车上看到一幅广告,上面画着“一根很有型的黄瓜”,黄瓜下方画着一枚小小的菱形蓝色药片———地球人都知道蓝色小药丸是治啥病的。学者略带感慨地说:“那当然不是用来给黄瓜施肥的药,但在民间语文中,那确实是一种用来给‘黄瓜’壮筋健骨的药。” 这不是孤例。上网随便一搜,你就可以了解“黄瓜比男人好的若干个理由”。我查询了众多本草书,都没有找到黄瓜可以壮阳的记载,可见黄瓜的性象征是从很晚近的年代(或许就是几年前)才发展起来的。有心人追寻一下这个过程,应该是很有趣的工作。
2008-10-27   16:48
南方草木之三十六:黄瓜初见比人参 - [赤雅]
Tag:
有些蔬果,生熟两吃皆可,黄瓜就是这样。边看电视,边挑着一根黄瓜,一口咬下去,脆生生的,比吃一般的水果还过瘾,买来时却是蔬菜的价钱,这就是黄瓜的大好处。 但在清代,黄瓜可贵了。谢墉在《食味新咏》里说,北方人喜欢吃新出的黄瓜,于是贩子们就把第一批上市的黄瓜专门卖给富贵人家,用不着他们等到立夏,那些卖得最早的黄瓜即使质量不好,也能两条卖千钱。嘉庆年间的《京都竹枝词》写道,“黄瓜初见比人参,小小如簪值数金。微物不能增寿命,万钱一食是何心。”说的就是这种情形。 “两条易千钱”也好,“万钱一食”也罢,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怪事。其实一切的奥妙都在“初见”两个字上,就算不能增寿命,也属于稀缺资源,市场杠杆决定它的价格。正常,正常。 不过蔬菜卖这个价,的确是很多人没想到的。还是在清代,一个叫潘耀如的知府在京城名馆子广和居宴客,照例让客人点菜。点菜的那位想着为朋友省钱,就点了黄瓜,蔬菜嘛,能贵到哪儿去?上来一例,觉得好吃,于是再点,再而三。老潘当时脸色就变了,他还浑然不觉,以为自己体谅主人呢。结果一算帐,光黄瓜就吃了五六两银子。老潘想,你是不是谁派来整我的呀,回头就给他写信绝交了。 在那顿饭的菜单上,黄瓜写的是“王瓜”,这是当时南方的叫法,估计那位倒霉的朋友不认识,要不然混在北京很多年,不至于不知道物价。后来种的人多了,黄瓜就和所有由罕见变成烂大街的玩意一样,不值钱了。这个故事被黄濬记在他的笔记《花随人圣庵摭忆》里,他感慨说:“使潘后二十年请客,断不至以微物与朋友反目矣。” 不过因为请客多花钱而专程写信与人绝交,这样的朋友反目就反目了,不值得可惜。
2008-10-23   21:30
南方草木之三十五:滑潺潺 - [赤雅]
Tag:
去菜市场买菜,看到摊子上摆着的藤菜,想起很多年没吃过了,不禁突然怀念起它的味道——说不上非常诱人,但是滑溜溜的,口感很特别。老婆说,在她的江西老家,这叫“鸡蛋菜”,因为吃起来就像鸡蛋一样顺滑,吸一口就到肚子里了。 藤菜的滑,是由于它会产生黏液。在古代,因为“冷滑如葵”,藤菜叫做落葵。广州人把它叫做“潺菜”,在粤语里,“潺”是黏液的意思,后来引申为“麻烦”之义,有句俗话说,“黄鳝上沙滩,唔死一身潺”。 中国最早的辞典《尔雅》提到一种“蔠葵”,说别名承露,据说是因为它的叶子最能接住露水,而且“其子垂垂亦如缀露”。李时珍觉得“落”和“蔠”字形相近,“蔠葵”或许就是“落葵”。这个猜测未尝没有道理,因为藤菜的果实一颗颗的缀生于茎上,是有点像清晨的露水。 藤菜的果实成熟后会颜色变深,挤出的汁液是紫红色的,古代的女子用来做口红,或者蒸过了,剥去皮,把果仁研压成粉,和白蜜和在一起,可以当胭脂用。屈大均记下别人写的两句诗是这样的——“口红藤菜子,不用市胭脂”。可惜就是“久则色易变”(李时珍说的,这么清楚,莫不是他的夫人用过?)。这使得藤菜又有了另外两个别名:胡燕脂,染绛子。 广东最好的藤菜出产在惠州的丰湖。连苏东坡都在《新年五首(其三)》里写道:“丰湖有藤菜,似可敌莼羹”。莼羹那可是在中国文化史上鼎鼎大名的,我看苏东坡是夸张了,藤菜叶片虽然肥厚,但是黏糊糊的,不是很有吸引力,如果煮得不够火候,仅仅滚几滚就捞起来,还有一种“闷”味。 不过就算是莼羹,放在今天,也未必是人们爱吃的,不就是菜叶糊糊嘛。
2008-10-23   15:28
吊丝虫 - [赤雅]
Tag:
周二早上,与jier在客村找喝早茶的地方。经过路边的细叶榕,赫然发现无数条细丝从树上垂下来,尽头都缠着一只肉虫,动也不动。女子都吓得避开,jier也不例外,怕虫的她紧紧抓住我的手臂,挡住她的视线,就像我遇到老鼠时做的那样。回来在网上搜索,知道那是灰白蚕蛾,属鳞翅目家蚕蛾科,幼虫有叶丝悬挂习性,俗名吊丝虫。《奋斗》里杨晓芸说小时候住的四合院种着槐树,到夏天都会有“吊死鬼”,或者就是此类虫子。
2008-10-20   15:23
南方草木之三十四:有凤来仪 - [赤雅]
Tag:
 一个城市的变迁是全方位的,就从一个非常细小的方面——路旁的行道树——来说吧,在几十年前种的品种与如今肯定大不相同。前几年南京还掀起一场保卫梧桐的运动,起因是主事者要砍去老树种新树。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凤凰树没能在南方城市兴盛地生长着,实在是很可惜的事。凤凰树树如其名:叶子为羽状复叶,羽片对生,有十五到二十对,每一羽片上又有小叶子二十到四十对,这些排列整齐的叶子远远看去,就活脱脱是一片片鸟的羽毛,展翅欲飞;花为大红色,有五瓣,花瓣很大,花瓣的柄却很细,因此既醒目又潇洒。人们说凤凰树的花朵就是凤凰之冠,叶子就是凤凰之羽,倒也不是牵强附会。 因为凤凰花红得很令人印象深刻,所以它又有别名叫红花楹或者火树。 这么美丽的树木,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惹虫子。六十年代,我的家乡种满了凤凰树,夏初开花季节全城一片火红,仿佛烧着了似的,煞是好看。但是树下也落满了软虫,我父亲还上小学,去学校的路上鞋子踩上去,几乎要打滑。后来绿化部门逐渐把凤凰树淘汰了,现在只有零落分散在城市各处的几株。 《植物名实图考》记载了凤凰花,描述与凤凰树很相近,但有一条——“开黄花”——与凤凰树相悖。有时候我在街头也能看到形态与凤凰树几乎一样、却开黄花的树木,颇为迷惑。查看《广州植物志》,才明白那是洋金凤,属苏木属,与属凤凰木属的凤凰树同为苏木科,怪不得长得那么像。吴其濬引用了《岭南杂记》的说法,把金凤花说是凤凰花的别名,其实别名金凤花的乃是洋金凤。 小孩子才不关心凤凰树的花开得怎么样呢,他们等着它的果实成熟。凤凰树的荚果最长可以长到五十厘米,而且成熟后会变成坚硬的木质,拿着来打仗最好不过,简直就是天然的长刀。如果不是凤凰树高大挺直,为了得到这样一把刀,孩子们都愿意爬上树去。现在他们只能在树下等着它们自己落下来。
2008-10-20   15:22
南方草木之三十三:嘴巴臭,种香菜 - [赤雅]
Tag:
上一篇说到带有“番”、“胡”之类名字的植物大多是由域外引进,这胡荽就是。 关于胡荽,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说,“张骞使西域始得种归”。张骞凿空,是中外交通史上第一件史书有载的事迹,意义之大,怎么说也不过分。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没有达到原来的目的,不过也没算白走一趟,他从那里带回的葡萄、苜蓿,都对中国历史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啊。这胡荽也不能小看。 现在都把胡荽叫做芫荽,但李时珍说这“芫”字是人们叫“蒝荽”顺口叫错了。“蒝”是茎叶布散的样子。那么“荽”字又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李时珍的说法,“茎柔叶细而根多须”的形态,称为“绥绥然”;我估计,要明晓“荽”的原意,还得从这“绥绥然”上去找。 到了十六国后赵石勒建国以后,因为这位羯人忌讳“胡”字(如同别人在阿Q面前说不得“赖”、“光”等字),就让他统治下的人民把胡荽改叫香荽了。到现在,香荽更是被直接叫做香菜。 据说用芫荽洗脸有美白的效果。北宋的王安石长了一张黑脸,吕惠卿说你脸上有黑色胎记,用芫荽试试看,“还真对得起咱这张脸”,王安石不买他的账,说我这是天生脸黑。 种芫荽有一个讲究:要嘴里边说秽语(说白了,就是“性语言”)边播种,芫荽才能长得茂盛。宋代有一个叫李退夫的,他种芫荽的时候口里念的是“夫妇之道、人伦之本”,忽然有客人来了要出去接待,他就叫儿子把芫荽种完,儿子更绝,念的是“大人已曾上闻”——“就是我爸爸刚才说的那些事”! 这就是士大夫的矫情,都成笑话了。不过把性和栽种联系起来,倒是很正常的。原始人认为人的交媾能够使植物的生长欲望被诱发,长得格外丰盛,种芫荽说秽语的传统只是古老习俗的残留而已。
2008-10-14   16:20
历史是什么,又有什么用? - [书读一半]
Tag:
“此次会议,伯德特太太因其丈夫离家前往新英格兰,殊难维持本人及子女之生计,特请本议会提供救济,以解困厄。兹经考量,许其享有库府所颁每岁二十银币之补助。首笔款项将于下一圣米迦勒日开始发放,其后则视本会之喜好继续发放。” 这段写于一六三五年的记载出自英国诺里奇档案馆保存的《雅茅斯议会记事薄》第三百二十七对开页,在十七世纪,雅茅斯这座英国东部的城市由一个公民委员会或“议会”统治,《议会记事薄》记录了他们的讨论和决定。 英国历史学家约翰·H·阿诺德向我们展示了历史学家将会如何处理这样一份资料。它就像建筑材料,已经锻造成型、备好待用,但是历史学家要用它来建什么样的房子呢? 他们也许希望发现议会发放的其他年金,然后描绘一幅雅茅斯慈善事业的图景;或者也许想要查找人们奔赴新英格兰(就是那时正处于殖民化进程中的美洲东海岸)的其他例子——约翰·H·阿诺德顺着后一条路走下去了。结果他发现了那位抛妻弃子的伯德特先生在新英格兰的行踪:乔治·伯德特,一位清教传教士和可能的浪荡子,在雅茅斯失去地位,前往新大陆,在那里出人头地,然后再次跌落,回到英国在内战中支持国王,最后被投入监狱。 正如阿诺德说的那样,这是一个相当令人满意的故事。当然,这个故事是从文献资料中拼凑而来的,我们不得不在其中加入了一些合理的、与证据相符合的猜测(也就是说,对文献进行解释)。阿诺德把这些猜测称为“小桥梁”,“历史学家不得不建起这些小桥梁,但他(她)不能够也不应该忘记是谁为了什么把它们放在那里,或者忽略每座桥梁都需要付出一些费用:沿着一条令人满意的道路继续前进的代价,就是也许会阻塞其他可能的道路或使之无法通行。” 我们可以这样看到,历史学家是怎样工作的——“辛苦而单调地搜索每一种能够找到的文献,寻找对他(她)关注之事的记载”,“知道资料的细微差别、说出的与未说出的之间的隔阂,以及它们的韵律和中间的省略”;我们也可以看到,历史学家的乐趣是什么——“在于某些事情被发现或揭示的时刻”;我们还可以看到,历史的局限是什么——“以完全真实为目标的历史永远无法实现(只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因为无数的事情仍然无法得知”。 但愿你不要为此感到悲观,因为正是这一点使过去成为一个研究领域而不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真实:如果在揭示过去发生的事情的过程中不存在问题,那还需要历史学家干什么呢?更进一步说,那还需要历史干什么呢? “这既是历史的不可能性所在,也是其可能性所在。”阿诺德引用一位法国历史学家的话说道。 在《历史之源》这本小册子里,阿诺德以极其精炼的语言表达了他关于历史是什么、如何研究历史与历史为什么重要等方面的想法。阿诺德还简要地叙述了历史学的历史。从“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到把自己关在政治史之塔里的修昔底德;从中世纪受到修辞观念影响的作者,到提供给我们调查文献证据的工具的古文物学家;从说明历史因果关系复杂性的吉本,到“仅仅说出事实是怎样”的兰克;从给予社会史学家恩惠的马克思,到试图探讨更宽广的历史领域的年鉴学派……他向我们介绍历史作为一门学科是如何演变的。 这本小书被收录在着眼于学术普及的“牛津通识读本”系列之中,如同这一系列的其他各种著作一样,文笔生动,条理清晰,非常具有可读性。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还是小处,它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能够在这么简短的篇幅里和在这么宏观的高度上,把这么重要的命题阐述得如此透彻。这本书的中译本的导言作者葛剑雄先生也写过一本类似的小书《历史学是什么》,相比起来,似乎稍逊一筹。 比如葛剑雄先生说:“历史研究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在复原史实的基础上,探索以往的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就像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为了探索该学科的内在规律一样。”但是阿诺德不这样认为,他说“本质”(不就是“内在规律”吗?)会让我们遇到麻烦,“就像当我们相信‘(男)人’(man)这个术语总能代替‘女人’,或者认为不同的‘种族’有其内在的特征,或者想象我们的政治和统治模式是唯一正确的行为模式时那样。”我的理解是:历史承担不了探索事物本质的任务,而不同时期的人类社会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本质联系可言。倒是阿诺德的建议值得听取:历史学家可以从事另一种工作,那就是“提醒那些寻求‘本质’的人意识到为它必须付出的代价”。 在中国,这几年历史热起来了,各个朝代的“那些事儿”逐渐引起读者的兴趣。这当然不是坏事。但是关于历史的一些基本问题似乎都没有得到人们认真的思考,比如说历史与真相的关系,或者历史有什么用。有人把历史实用主义化了,认为历史就是提供教训的。书里的一句话就给浇了凉水:“如果这样说是指历史为我们提供了有待学习的教训,我至今还未看到任何人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地学习教训的例子。” 关于历史有什么用,阿诺德还提到一种认为历史为我们提供一种认同(如同记忆之于个人)的观点。这种观点在中国至今仍然大行其道,比如声称我国大一统的历史之悠久,或者将炎黄作为整个中国的祖先,以“华夏子孙”指代中国人等等。实际上,葛剑雄先生在《统一与分裂》中已经计算清楚,从秦灭六国起到清亡,统一的时间占不到一半。而后者也在王明珂先生等人的著作中得到辨明。 对这种观点,阿诺德的告诫是语重心长的。他明确地说这也是一种危险:“我们可以将自己的认同部分地诉诸过去,但是为过去所束缚则意味着失去我们的某些人性,失去做出不同选择的能力和选择认识自我的不同方式的能力。” 那么,到底历史有什么用呢? 除了带来乐趣与作为思考的工具,阿诺德给出了最重要的一个答案。当某些独断论者声称“事情一直就是这样”的时候,历史允许我们提出异议,允许我们指出总是存在许多行为过程、许多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历史为我们提供了拒绝服从的工具”。 这是不是我们一直没有想过的?读过这本书,你或许可以产生看待历史的新视角。
分页共22页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最后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