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游记

你可以由此抵达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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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15:44
《物种起源》出版一百五十周年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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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两天,11月24日,就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一百五十周年的日子。1859年11月24日,《物种起源》第一版发行了1250册,当日便销售一空。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进化论开始撼动整个世界。
这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美国学者浦嘉珉在《中国与达尔文》一书的开头就用形象的语言说,“小猎犬号从来没有到达中国海,查尔斯•达尔文也从来没有到过中国。但是在‘达尔文主义’成为一个术语之前,甚至在《物种起源》成书之前,部分达尔文的‘主义’就已经驶向了中国的海岸并停泊在她的港口。”此书论述的是达尔文的学说在政治思想领域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当然,在科学领域这种影响的巨大更加不必多说。
拿《物种起源》来说,我们就拥有若干个不同的中译本。1920年,马君武的文言文译本《物种原始》在中华书局出版;鲁迅的弟弟周建人与叶笃壮、方宗熙的译本是最流行的中译本,1954年由三联书店出版;1955年有科学出版社的谢蕴贞译本;最新的一个是在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又出版了舒德干的译本。
这么多的中译本似乎可以证明我们对达尔文的重视,但是如果与我们的近邻日本比一比,你就会知道,对达尔文,我们重视得还不够。日本人自1999年开始,用十年的时间重新翻译达尔文的十多本著作,还请第一流的学者用现代科学的眼光加以注释。
还有,我们拥有的中译本的底本都是1872年出版的第六版《物种起源》,那也是达尔文修订的最后一个版本。而日本科学史专家八杉龙一对《物种起源》的六个版本逐字逐句地进行比对,无论巨细,凡是有变动的地方都标明是在第几版发生的改动以及改动的内容——从第一版到第六版,他一共找到了975处变动,这些变动生动地反映出从第一版到第六版达尔文在思考进化论的过程中的思想变化。这样的工作就不仅是单纯的翻译那么简单了(其实就算是翻译也已经够不简单了),而是扎扎实实的研究。下这种死功夫,中国人确实比不上日本人。
这个事是庚镇城先生在《达尔文新考》里说到的。庚镇城先生是复旦大学遗传研究所教授,跟随谈家桢教授从事异色瓢虫和果蝇的进化遗传学研究已逾半个世纪。关于达尔文的众多著作与其他现代进化学文献,庚先生都曾经熟读,因此这本《达尔文新考》材料丰富,最适宜当作阅读达尔文、了解进化论的入门读物。他在谈到八杉龙一译本时说:“三十年过去了,可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坐在窗明几净、静谧温馨的图书馆中阅读该书时的那种难以言喻的激动的心情。当时我想,这对于今后研究达尔文学说,对于提高教学质量该有多么大的益处啊!”看起来,《达尔文新考》似乎也正是由庚先生长期以来讲授进化论时使用的讲义整理而来。因此体例明晰,眉目清楚,前十一章介绍达尔文的生平与学术思想的形成,第十二章至第十八章阐述《物种起源》的内容与自然选择学说、种内斗争与种间斗争、分歧原理、性选择理论等具体观点,第十九章至第二十四章则是每章各为一个小专题,讨论达尔文的学说与社会思潮的关系,达尔文与华莱士、马尔萨斯、孟德尔、马克思的交往与影响,等等。
在我看来,《达尔文新考》最有价值的部分莫过于论述各版本文字变动的那一章。达尔文在出版第六版《物种起源》的时候,特意增加了“对于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各样的异议”一章,作为对自《物种起源》问世十三年间各种质疑进化论声音的回应。庚先生认为,达尔文的回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这一章很重要,例如关于“自发变异”(即今天遗传学之所谓突变)的产生与自然选择的关系等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令人信服;不过达尔文也有比起最开始时退步的地方,比如他不了解生物遗传与变异的规律(很遗憾,他与同处一个时代的孟德尔失之交臂),为了应对质疑,他回过头去吸收了进化论前驱拉马克“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观点,而这已经被证明是不正确的。
庚先生还译出了八杉龙一“汇校本”的最后一章,“复述与结论”。因为《物种起源》的这最后一章是全书内容的扼要陈述,读过这章便可以对全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达尔文在六个版本里对这一章进行了哪些修改?其中体现了他什么样的思想变化?这一章译过来有三十多页,没有庚先生的这个努力,我们还真是没有别的途径了解。
例如《物种起源》最著名的最后一句话,我们中国读者看到的第六版的表述为——“认为生命及其若干能力原来是由‘造物主’吹入到少数类型或一个类型中去的,并且认为在这个行星按照引力的既定法则继续运行的时候,最美丽的和最奇异的无限类型从如此简单的开始,过去曾经发生了而且现今还在发生着;这种观点是极其壮丽的。”(据周建人、叶笃壮、方宗熙译本。插说一句,著名古生物学家斯蒂芬•杰•古尔德在美国自然史博物馆出版的《自然史》杂志撰写的专栏题为“This View of Life”,出处即在此)“造物主”一词在之前各个版本里都没有,直到第六版才加上。至于其中有何深意,读者不妨自己体会一下。
不过,在我看来《达尔文新考》也有一些不完美之处。或许因为是脱胎于教学讲义的缘故,庚先生在某些地方过于拘泥于传统观点,例如认为凯恩斯赞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是出于“企图证明资产阶级社会具有永久的性质,借此以驱散资产阶级对布尔乔亚社会未来的担忧与不安”,又例如在提到俄国学者克鲁泡特金时,谨慎地表明态度:“我只是想从生物学角度了解他反对种内斗争论点所举出的例证以利于我的教学工作这一想法出发,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在东京读了日文译本《互助扶助论》(大杉荣译)。对于该著要达到什么样的政治目的,我从未去多想更未受其影响。”我想,庚先生,您多虑了。
不过,这与达尔文采取的策略倒也不谋而合。达尔文就尽量避免激怒宗教人士,他说:“在所有点上,我也强烈地支持自由思想,可是,我认为对基督教和有神论的直接攻击在大众中并不太有效(我不知道说得对不对)。为了推动思想自由,我认为依赖科学的进步一点点照亮人们的心的做法是明智的。因此,我历来回避关于宗教的记述,而仅讲科学性的问题。”
吊诡的是,事实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亲手摧毁神创论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正是达尔文。这告诉我们,科学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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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15:38
杨运兄给我刻的两颗印 - [酒醉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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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1    18:03
入侵,爆炸……然后崩溃?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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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在河涌边玩,总能看见水面上漂浮着一片片的水葫芦。颜色碧绿,还挺招人喜欢。没想到,近几年对水葫芦人们已经谈虎色变了,我见过闽江整个河面全部被水葫芦占满、不留一丝空隙的新闻图片,那种景象确实令人心悸。别的生物在那样的威势之下,简直没了活路。1955年发表的《苏浙皖一带水稻田中的杂草》一文虽然收录了别名凤眼莲的水葫芦,不过说是“通常栽培供观赏用”,可见这后50年水葫芦的数量又不知道翻了几番。1901年将这个物种引进中国的那位仁兄恐怕意料不到吧。
这就是物种入侵导致的生态灾难。“防止引进、控制或消除那些威胁到生态系统、生境或物种的外来物种”,已经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其中的一条。《猿猴大爆炸——人类的兴衰》这本书讲的就是物种入侵。这四个字听起来颇为骇人,好像一群大脑袋的灰色外星人降落在我们面前似的。其实不会有那么刺激的场面出现,一切都是静悄悄地进行着。
身为生物学家与古生物学家的作者讲述了四个物种入侵的故事。一种叫日本虎杖的灌木在1825年作为观赏植物被引进欧洲,现在在整个欧洲蔓延的它已经成为有害植物,就连热爱园艺的英国人也出书讨论如何消灭它;江蚬在20世纪初被喜欢食用它的中国劳工带到美国,随即在美国几个州的河系里泛滥成灾,1977年它们随着美国货轮来到欧洲,25年后也占领了欧洲所有的河流系统;20世纪60年代,为了振兴渔业,苏联政府部门将红色帝王蟹放入已经被捕捞一空的巴伦支海,1994年人们开始捕获它们,可是到了2000年它们的捕获数量已经比1994年增加了10倍以上;拥有珍贵毛皮的麝鼠在20世纪初进入欧洲,接着像石子投入池塘的波纹一样向外扩散,到21世纪初,光是荷兰就每年捕杀40万只麝鼠,却还远远不能遏制它们的繁殖。
四种不同类型的物种,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了入侵。但是它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点,都有一个相同的条件:环境受到了人为的干扰。作者认为,“从农业生产到铺设道路,从消除猎食动物到砍伐森林,从改造河流水道到海里过度捕捞”,这些改变在生物学上都是“干扰”。没有干扰,就没有外来物种;反之,哪里有外来物种,哪里的生境就受到了干扰。
我想,作者指出这一点,意义在于提醒我们,人类应该为大多数物种入侵负责。举例说,假如巴伦支海事先没有被过度捕捞,红色帝王蟹在里面也未必可以形成压倒性的优势。我们应该多检讨自己。
不止如此,恐怕连人类本身也是物种入侵的主角呢。作者说,“在城市里,智人以如此稠密的数量安居,使入侵生物学家借用的术语‘排斥’在这里非常适用。一个种类只有在经历数量呈指数增长的阶段后,才会排斥其他物种。它便是一个爆炸的种类。”本书标题“猿猴大爆炸”指的就是这个。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新意是作者提出人类本身也是一个到处入侵的物种。我们从非洲出发,走向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最偏远的一隅。“人们聚居的地区,一般很少有植物生长,而且也极少有动物出没。”这样一说,还真像是这么回事,不是吗?
如果作者的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适用于入侵动植物种类的发展和衰落的生物规律,同样也制约着智人”。那是什么样的规律?
这个规律,作者称之为“繁荣与萧条的交替循环”。每个系统对每个特定的种类都有一个特定的承载力;入侵物种的数量呈指数增长(形象点说就是“大爆炸”)之后,资源被消耗完毕,这个物种就会崩溃,用作者的话来说,那条曲线像蛋奶酥一样,“噗——它一下子塌了下去”。
如同一个设计好的实验一样,复活节岛发生的一切证明了这个理论。生物学家贾雷德•戴蒙德在《崩溃——社会如何选择成败兴亡》描述了复活节岛的故事:大约在公元800年,人类发现了离最近的大陆和岛屿有上千公里远的复活节岛。他们在此定居,并建造了那些巨大的石像。人类这个物种在复活节岛这个系统里“大爆炸”了,到1600年左右达到极限——1万人。岛上的资源被消耗殆尽,于是人口数量突然崩溃。光秃的岛上终于只剩下2000多人。
在我看来,称人类在地球的发展为物种入侵,虽然正确,却意义不大——作为地球的优势物种,要求他们局限在某个地域内生活显然是不现实的。最要害之处在于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人类还有未来吗?
作者的答案很简单,即控制人口。“战争和安全套之间的选择,其实不应该太难。”他说。贾雷德•戴蒙德的考虑更周全一些,“实际上,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虽然并不容易,但也绝非是不可能的事。这种影响是两大因素的产物,即人口数乘以人均环境影响。”也就是说,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请控制人口;像美国那样的发达国家,请改变消耗巨大能源的生活方式。
只有这样,人类或许才能免除崩溃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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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11:53
带我去火星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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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会在什么时候登陆火星呢?
雷·布拉德伯里说是1999年;金·斯坦利·罗宾逊说是2026年12月21日出发,九个月后到达——这两位都是美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以上的两个日期分别出自他们的小说《火星编年史》和《火星三部曲》。
在这篇科普书籍书评里引用科幻小说家的虚构场景,也许算不上是不得体的举动。就算雷·布拉德伯里是科幻小说家之中的诗人吧,他的小说没有严格遵循科学原理,金·斯坦利·罗宾逊可是如假包换的“硬科幻”——翻开《火星三部曲》的扉页,你就可以看到一张真正的火星地图,上面有希腊盆地、奥林帕斯山脉、水手峡谷等真实的火星地名;而且他把人类如何向火星进发、如何登陆火星、如何改造火星的过程描写得仿佛一部纪实文学那样纤毫毕现、栩栩如生,甚至具有某种程度的可实现性。话说回来,在人类飞向火星的漫长过程之中,我们不仅需要金·斯坦利·罗宾逊的严谨,也同样需要雷·布拉德伯里的诗意,而最需要的,就是他们都拥有的绚丽的想象力,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去火星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具有科幻色彩的事。
就像中国绕月探测工程首席科学家欧阳自远在《再造一个地球——人类移民火星之路》里说的,“科学家和科幻小说家们提出了许多办法,其中多数看起来还是像科幻小说——但在儒勒·凡尔纳的时代,载人登月也不过是科幻小说。”
情况正是如此。
事实上,除了通过望远镜进行窥探,人类与火星发生关系的举动至今仅限于“勇气号”、“机遇号”、“凤凰号”等无人飞船与探险车的造访。最近的一个火星访客就是在去年5月25日登陆火星的“凤凰号”飞船,它在去年11月11日与地球总部失去联系,探测使命已经终结。下一个则是NASA(美国航空航天局)计划于2011年秋季发射升空的火星科学实验室。
至于载人火星行动,则要等到二十多年以后。NASA打算定在2031年,ESA(欧洲太空局)也差不多,在2033年。各位有志登陆火星的年轻朋友们,请一定要把身体锻炼好,因为到那时候你们就不年轻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任何一项太空任务都是极其艰巨的,把几代人的青春与生命都消耗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我们在谈论的是太空,是宇宙,是浩瀚无边的空间。
因此,我对欧阳院士在书中将向火星进发的需求形容得那么迫切而感到些许不满和失望。没错,正如第一章“地球:蓝色的家园”所告诉我们的那样,地球支持人类生存的能力已经接近于极限——举例说,全球的石油储量还能使用431年,天然气为57年,煤为145年——但是把希望寄托于以月球为跳板、向火星移民,我总觉得还是稍嫌功利了一些。这或许应该是政治家该去操心的事。如果一项科学任务从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被赋予拯救人类的沉重使命,从事其研究的众多科学家在本来应该享受探索乐趣的时候,脑袋上却悬着一把正在倒计时的铡刀,我想,即使成功,得来的快乐也会减半。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科学如果不能为人类带来福利,要科学何用?我想,就算真的实现了向火星移民的计划,也只不过是把在地球发生的一切延迟了若干年在火星上演罢了。假如地球终有一天毁于人类之手,人类不得不移居火星,难道同样由人类发展而来的火星文明真的能够避免自毁的命运?能够避免的话,人类也就用不着跑到火星去了。
好了,由火星引起的人类命运的思考不妨到此告一段落。反正我们连火星还没上去呢,说不定没等这个目标实现,人类文明就结束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怎么去火星,要解决的只是天文数字般的成本问题而已;到了火星,最重要的问题就变成如何把火星改造成一个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了。第一步是提高火星的表面温度,以现有的技术条件看,最简单的方法是增加火星大气的温室效应。
很多人都知道,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火星的极冠里有大量干冰,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它们进入火星大气层。科学家设想了许多办法,包括在极冠上撒炭黑以增加阳光吸收量,是火星上空的轨道上安装巨大的镜子来反射阳光、利用小天体改变火星的自转轴方向、利用细菌产生甲烷、诱使小行星撞击极冠、在火星表面安放大量空气转换机等等,五花八门,就像在举行科幻小说比赛。顺便说一句,《火星三部曲》采用的是安装巨大的镜子来反射阳光这一招。
《再造一个地球——人类移民火星之路》这本书里有一个地方触动了我。那是在作者为改造火星提供了许多理论性设想、极端简化改造过程之后,他在仍然面临的“困难列表”的最后一项这么写道:
“在经过如此的改造之后,火星原本的环境将被彻底改变。我们将再也无从得知这颗行星原本的过去,特别是关于远古生命的部分,因为它已经被人类‘污染’了。因此在那之前,必须完整而仔细地审视整个火星,并设立保护区,对古老的地质资料和景观加以保护。”
这是超越移民大计的科学伦理问题。这是人类作为一个智慧物种对承载他们的星球必须表达的敬意与歉疚。这句话显示了在他们中间总算有一部分人知道,生命只是偶然,即使是智慧生命也无法妄称自己是任何星球的主人。
不过,这个建议是来自《火星三部曲》的。这本科普书籍向那本科幻小说借鉴了不少东西(因此后者出现在前者的“延伸阅读书目”里一点都不令人意外),比如火星的自转周期是24.622962小时,对于一天多出来的37分钟多一点,作者说“甚至多出来的几十分钟不予计时,只作为狂欢的假期”,正是《火星三部曲》第一部《红火星》开头描写的景象:“在这个空档里,所有的计时装置不是静止不动就是一片空白。……午夜钟声响起,全城陷入疯狂。大约有四十分钟的时间完全不计,大家都直觉感到最后的狂欢时刻已经到来。”
最后,我要向各位火星迷提供一个来自本书的重大消息:在2015年之前,只有三个对火星的“发射窗口”(即合适的发射时间)了;其中一个就是现在,2009年10月。如果你能够像那个美国摇滚乐队的名字一样,“三十秒上火星”,那就请马上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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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21:22
斯蒂芬•金奉上的一吻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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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讲过一个故事:他得意地告诉一位朋友,他有一篇故事发表在《花花公子》上了。那位朋友却问他干嘛白费力气写短篇小说,他的长篇本本大卖,短篇却只是吃力不讨好。斯蒂芬•金说那篇故事的稿费是两千美元,“不算少吧,威特。”威特不以为然地向斯蒂芬•金指出,经过付给经纪人与业务经理的费用、缴纳高收入所得税和联邦税之后,两千美元只剩下七百六十九元五角了。也就是说,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斯蒂芬•金不值得花两星期来写这篇故事,在纽约一个水管工人每星期也能赚这么多。
金钱已经不是——也从来不是——斯蒂芬•金写作时考虑的事。他的声誉也是通过那些杰出的长篇小说建立起来的。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写短篇小说呢?
他在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的引言中说:“多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写短篇小说,部分原因是不时冒出的灵感——浓缩而精妙的灵感哭喊着要你用三千个单词表达出来,也许五千,至多一万五千个;还有部分原因是我要确认我还没有江郎才尽,我要用这个方法来确认,无论那些刻薄的评论家怎么认为。”
小说家格非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更有可能达到完美的境地。斯蒂芬•金则打了两个精妙的比方:一本长篇小说,是“一段长期而又令人满足的感情”;一个短篇的故事,却像“一个神秘陌生人奉上的一吻”,“正由于其短促,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好了,我的意思是:斯蒂芬•金向来没有低看过他自己,也不容许他自己彻底变成一个赚钱机器(“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用一句大俗话来说,他在艺术上是有追求的。他在与他所习惯的长篇小说创作迥异的领域努力地进行尝试,所以我们必须重视他的短篇小说。
可惜,美国和中国的出版商都对他的短故事缺乏兴趣。于是出的就少,引进的更少。据我所知,内地只出版过《世事无常》和《肖申克的救赎》。因此,收录有二十二篇短故事、无一重复的《史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就很值得珍惜了。
作为斯蒂芬•金的书迷(希望你不要像《一号书迷》里的那个女护士那样禁锢你所喜爱的作家),你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熟悉的斯蒂芬•金元素。好几个故事是在“城堡岩”(内地一般译作“罗克堡”)发生的,这个虚构的缅因州小镇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一样,已经进入美国文学地图;读着《被诅咒的手》,你会逐渐醒悟,这个故事与《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呼—吸—呼—吸》一样,都是以纽约东三十五街二四九号B栋的“绅士俱乐部”的某位成员为叙述者讲述的;我还意外地发现,当初最早引进内地的斯蒂芬•金小说集在导言里介绍斯蒂芬•金,“看到超级市场里一位顾客舔自己的手指,他便设想一个人若是切割自己的肢体可以忍耐到什么程度,从而写出一个现代鲁滨逊在荒岛上靠吃自己的肢体充饥的恐怖故事”,这个故事我想读好久了,原来就是这个集子里收录的《适者生存》……
我很爱读斯蒂芬•金那些以作家为主角的小说,比如说《闪灵》、《黑暗的另一半》、《一号书迷》、《尸骨袋》等长篇小说,它们比作家本人的创作谈更能表达出他对写作、对文学、对作家的看法。《史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里的《变形子弹之歌》也是一篇相同题材的小说,不过这次里面的那位作家碰到的问题不是被另一个自我吞噬,不是被疯狂书迷禁锢然后打断腿,也不是江郎才尽遭遇创作瓶颈,而是——迷信。任何一个作家在从事写作时都有自己的习惯,甚至怪癖(上网随便一搜,你就可以看到许多这样的例子:写作时,罗曼罗兰要面对镜子,狄斯累利要穿上晚礼服,穆尔要全身脱光,席勒要闻烂苹果的气味……),这是因为它们相信写作近似于通灵,必须施行某种仪式,以此召唤那个东西——你可以称之为灵感,或者缪斯,或者精灵,随便你怎么叫。《变形子弹之歌》的主人公雷格•索普把它叫做“福灵”,它就住在他的打字机里,他甚至把饼干屑撒到打字机上面喂他的“福灵”。
这是一个悲剧故事。故事情节我就不说了……让我很有兴趣的是,斯蒂芬•金本人是不是也相信有他自己的“福灵”存在?小说末尾,年轻作家的妻子听完“福灵”的故事后问她的丈夫,你的打字机里没有福灵吧;“这位时常想着,不知自己的灵感与文思从何而来的作家,大胆地回答:‘绝对没有。’”斯蒂芬•金这样写道。当然,我们都知道真正的答案是什么。这个回答让我想起他在回忆创作生涯的《写作这回事》里的一句话,而这句话几乎可以回答“不知自己的灵感与文思从何而来”这个问题。他是这样说的:
“当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选择我写的这种故事时,我总是觉得,这问题本身比我可能给出的任何答案都更能说明问题。这问题犹如图西牌棒棒糖,里面裹着耐人咀嚼的东西,它包含着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即作家可以控制他写的素材,而不是素材控制作家。”
作家与作品的关系一直是一个令人着迷的话题。如果你曾经写作过,你可以感觉到在某种意义上你的确无法随心所欲地指使你的文章,它们似乎有自己的生命。严格来说,让他的作品活过来,不就是作家要干的事吗?就像让弗兰肯斯坦活过来一样。你意识到:天哪,他在呼吸……
如果你不是斯蒂芬•金的书迷,你也照样可以在里面找到你的乐趣。他在《写作这回事》里说过,“我天生爱的就是黑暗夜色以及棺木惊魂,仅此而已”。瞧他的长篇小说的题材:一个有超能力的怪女孩,一个吸血鬼肆虐的新英格兰小镇,一个闹鬼的旅馆,一个能通灵的小男孩,……可是在《史蒂芬•金的故事贩卖机》里,他描写的情景更加日常化,没有赤裸裸的鬼魂跳出来吓你,也没有发疯的父亲或狗要杀死你。斯蒂芬•金将他在长篇小说里使顺手的武器都扔掉了,但是他仍然能够向你展现更加概念化的恐惧,它是无形的。
不妨来说说《跳特》这篇故事吧——特别声明:以下文字涉及剧情。这是一个科幻恐怖故事,一种可以让人或物体达到“瞬间移动”效果的叫“跳特”的电磁传动仪器,让人类社会的面貌完全改变。但是使用这种仪器时人必须处于昏迷状态,因为“我们不知道纯意识如何测量时间”,身体只用一瞬间就可以通过跳特,可清醒的不可能分解成微粒的意识呢?是一百年、一千年,还是一亿年?
主人公十二岁的儿子在听父亲讲述了跳特的故事后,任性地决定偷偷地保持着他的清醒使用跳特。于是,虽然他的身体在表明上瞬间就通过了跳特,但他的意识在一片无止境的白茫茫中度过了永恒。
“比你想的还要久,爸爸!我看见了!我看见了!长跳特!比你想的还要久——”已然崩溃的男孩(他比永恒更古老)嘶叫着。
我老实承认,这是我看过的最令我恐惧的斯蒂芬•金故事。这种恐惧是终极性的。只有一直追问诸如“时间是什么”或者“宇宙有多大”之类的问题的作家才能把它想象出来。斯蒂芬•金用它向我证明,他是值得尊敬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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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7    17:23
这文章能怎么做下去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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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斋的《温文尔雅》是好看的。这位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谈草木谈虫鱼谈花鸟,旁征博引,东拉西扯,生一些联想,开几个玩笑。
我上面那几句话看上去仿佛是批评。其实不是。这就是此类名物随笔正路的写法,从周作人、叶灵凤,到汪曾祺、邓云乡,甚至当代的朱伟、沈宏非,莫不如此,区别无非态度是严肃点还是戏谑点(比如知堂先生就很老实,除了抄书,就是从回忆里搜寻,不怎么做他平时常做的社会批评与文化批评,我想是因为这类文字他是为自己而非他人写的),学问是渊博点还是寒碜点,杂书读得多的,引的都是别人不得见不得知的材料,读得少的,就只会往几部毛诗注疏去找了。
龚鹏程先生在给沐斋作的序里说到,此书“路数其实不是由《尔雅》来,而是从《诗经》来”。依我看,传统的鸟兽草木之学(亦即现在所说的博物学)自吴其濬的《植物名实图考》在十九世纪中出现之后,就宣告结束了。此后凡谈“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皆是文人作文,与其说承《诗经》、《尔雅》之路数,不如说以《诗经》、《尔雅》为依托,只有索取,并无贡献。勉强要说继承,可能也就是还能像古人一样拥有对自然的好奇心吧,尽管也多是钻故纸堆,纸上学问,纸上得来纸上去,亲手去捉虫捕鱼的恐怕没有。尤其到了现在。敬业点的还去查类书,《太平御览》什么的,要不“内事问百度,外事问谷歌”,方便得很。不禁让人疑惑,这样的文章还能怎么做下去?
这里想重申一下,我并不是觉得沐斋的文章不好。我也作过几篇讲名物的小文章,知道不好作,所以也知道传统之外必得有新的方法或新的知识输入,这种文章才能有做下去的可能。否则,只靠几部古书相互之间参看比勘,这里找一条,那里找一条,但是正经的考证做不了,只能加点现代作料,不深不浅,这就是钻入死胡同的写法。
近日在翻美国人梭罗的《野果》一书,心想中国少有这样的文字,或许这正是我说的出路吧,便是现在学术上常说的“地方性知识”,即“传统的或土著的知识”。不少读书人都说梭罗的文字如何如何妙,其实重点何尝在此,他要是没有“地方性知识”,是写不出一篇东西的。如他写凤仙花,“一八五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它的管束像子弹一样喷出枪膛开花——就这样把种子播向四周。我的帽子里有这样一些管束,它们就在我的帽子里这么爆裂了。”而我们常用的写法却是这样:“它作染指甲之用,是古已有之的,李时珍就说过‘女人采其花及叶包染指甲’,屈大均也记录了一句民歌——‘指甲花连指甲草,大家染得春纤好’。到清代,富察敦崇写《燕京岁时记》记述北京风俗,五月里有一条‘染指甲’,就是说等五月凤仙花开放,‘闺阁儿女取而捣之,以染指甲,鲜红透骨,经年乃消’。”——以上引的是在下拙文,仅供批评用。
可喜的是,“地方性知识”在沐斋的文章里也是有的。如《覆盆子》一篇,沐斋写道,“这个高丽火盆儿或许该叫做‘高立火盆儿’,因为其植株不像伏地而生的火盆儿那么矮小,而是直立生长,但是论果实,却不如矮生的覆盆子硕大饱满。”就是极佳的材料。如果再多一些这个,少一些诸如《鱼甲》里“然而我们没理由拿人类的标准指责动物,比如甲鱼。一来这名字是你们给起的,二来此甲意非彼甲。不然满城尽带黄金甲的票房也不会那么火,以那么‘假’的剧赢得那么‘甲’的票房,是可甲孰不可甲?”那样的,就更好了。
我看沐斋的画乃是妙品,里面的人物都是现代装束,亦有手机、飞机等入画。艺术贵在大胆,贵在新鲜,贵在真实,绘画作文想必道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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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2    16:55
数学天才捉对厮杀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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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第一个发现无理数的那个古希腊人是人类献给数学的第一个生命。他是毕达哥拉斯(中国人称之为“勾股定理”的“毕达哥拉斯定理”就是以他命名)的弟子,他发现当两条直角边的长度为1时,斜边的长度(今天我们都知道那是2的平方根)不能用两个整数的比来表示。这违反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信念,于是他被他的同学们淹死在海里。
我们经常会忘记,数学史是以如此血腥的故事作为开端的。我们总是像英国数学家伯特兰•罗素那样认为,“公正地看,数学里不仅有很多真理,而且有着极致的美。这种美冷峻如雕塑,它不迎合我们天性中的任何弱点,也没有绘画和音乐那样的华丽外表;但它极纯净,能够向我们展示只有最伟大的艺术才具有的完美”。这样的数学,难道会有勾心斗角、欺压迫害?《数学恩仇录》的作者、美国作家哈尔•赫尔曼就曾经这样说过:“比起政治和宗教,甚至自然科学,数学很少有人类情感的参与。在数学里,怎会有争端?”
错了。大错特错了。在这里,我们需要复习一遍一句与毕达哥拉斯定理同样正确的名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数学家们无疑是天才,但是天才也不能免俗啊。当一个天才与另一个天才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头碰头地站在对立两端的时候,一场闪现着智慧之美与人性之暗的恶斗就不可避免了。
《数学恩仇录》(这个典型的汉语词组来自译者的手笔,原文题目直译过来的话是“数学的大争论”)以“数学家的十大论战”为副标题。这十场厮杀里,既有不分胜负打个平手,也有明里败了一着,暗里功力更深,不过最令人浩叹的,却是两败俱伤,连数学本身也没有得到一丝好处。
套用武侠小说的说法,“牛顿vs莱布尼茨”就是类似于东邪西毒华山论剑这样的顶尖高手之间的过招。这是代表了人类最高智慧水平的两个头脑:《天才引导的历程》的作者、美国数学史学家威廉•邓纳姆说,“不论牛顿住在哪里,哪里就是世界的数学中心”;同样的,也只有莱布尼茨这样的人物才配得上做牛顿的对手,“数学王子”高斯认为莱布尼茨在数学上拥有最高的才智。他们差不多同时发现了微积分这件对日后数学发展至关重要的武器,他们各自的追随者为了独占这一荣誉而掀起了旷日持久的争论。
作为当事人,牛顿和莱布尼茨一开始并没有掺合进去。美国著名数学史学家E•T•贝尔说,在这场“数学史上关于优先权的最可耻的纠纷”的最初阶段,“两个人都从未怀疑过对方会从自己这里偷去关于微积分的哪怕一丁点儿的想法”。只是微积分的发明权与民族主义扯上关系之后,双方的拥趸都在叫嚣对方是个贼和说谎者,牛顿和莱布尼茨终于也不得不卷入了其中。他们默许甚至鼓励了那些不正当的攻击。
对于此事的真相,哈尔•赫尔曼说,后来研究者的基本共识是“尽管两个人都被指控有无礼和肮脏的行为,但他们都没有任何形式的剽窃”,也就是说,“他们在没有任何直接借用对方成果的情况下,独立地提出了各自的微积分”。我们只能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巧合。牛顿和莱布尼茨仍然那么伟大,但是受到伤害的是数学,在牛顿死后的一个世纪中,顽固的英国人在数学上衰败了。
就牛顿和莱布尼茨个人来说,争端没有让他们受伤,这是令人感到安慰的。但是另一场论战却直接夺去了当事人的理智与健康。那就是可怜的康托尔。简单来说,这位创建了集合论的天才的工作之一是证明了有的无穷是可数的,有的无穷是不可数的,也就是说,同样是无穷,有的无穷(比如说实数集)比其他的无穷(比如说有理数集)在数量上更多。
这颠覆了我们的直觉!因此不难想象康托尔的革命性思想在19世纪70年代横空出世那会儿是何等的惊世骇俗,简直与众人初见错练《九阴真经》的欧阳锋一般,心中涌起的都是同一个想法:此人定是疯了。对数学持传统观点的数学家无法接受康托尔的发现,其中他以前的良师益友克罗内克尤其如此。克罗内克的信条是:“最深奥的数学研究的全部结果,最终都一定可以表示成整数性质的简单形式。”康托尔的无穷世界当然极大地冒犯了他的理念。这是错误而疯狂的,他必须捍卫正确的那一方。E•T•贝尔在《数学大师》里描述说,“他们吵翻了天,弃矜持而不顾,就差没把对方的喉咙切断了”。
于是康托尔被排挤在德国主流数学界之外,因为克罗内克在那里很有势力。可悲的是,长期的怀才不遇感与受迫害感使康托尔表现出妄想狂的倾向。他在四十岁时经历他的第一次精神崩溃,往后这种崩溃反复发作。1918年,他在因精神病发作再次住院期间死去了。这真是一个令人悲痛的结局。
在我看来,让人不那么难过的唯一一点是,人们在这个悲剧里是凭着“数学的良心”行事的。克罗内克不是专门对康托尔使坏,他只是认为康托尔的数学观念误入歧途了,就像我们今天对伪科学捋起袖子一样。但是在另一方面,这反倒更可悲了——请时刻记住,你奉行的真理没准是错的呢,你眼里的那个顽固分子没准是个殉道者呢;请勿以真理之名施行罪恶。
还是说点痛快的吧。1696年,瑞士数学家约翰•伯努利(他和他的哥哥雅各布•伯努利也是此书的一对较劲主角)向欧洲的数学家们提出挑战。他的题目是“最速降线”问题(具体内容就不讲了)。当时已经远离数学研究多年、正担任造币局局长的牛顿也接到了伯努利寄来的问题, 54岁的他在造币局工作一整天后筋疲力尽地回到家,但是他吃完晚饭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整个欧洲只有五个人给出了正确答案,约翰•伯努利在其中一封匿名回信上看到了英国的邮戳。据说他敬畏地说了一句话:“我从他的利爪认出了这头狮子。”
你看,这就是“整个数学史中最引人入胜的一则故事”(威廉•邓纳姆语)。它多像来自金庸小说的情节啊:少年凌厉的招数,宗师谈笑间就化解了。快意如此,一泯恩仇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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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21:02
南方草木之八十二:你算哪根葱 - [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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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江湖,免不了遇上被人挑衅的时候。对方也许会指着你的鼻子问:“你是哪根葱?”
你大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回答——古代一般把葱分为山葱、胡葱、冬葱、汉葱等等,山葱和胡葱用于入药,冬葱和汉葱用于食用。
不过到了今天,你只需要知道大葱和小葱,就足够在厨房里得心应手了。小葱即南方人常用于调味的香葱,大概就是古时候的冬葱,“其茎柔细而香”。
葱的脾性很平和,也很有团队精神。北宋的笔记《清异录》把葱叫做“和事草”,听上去跟“和事老”差不多,因为“葱和美众味,若药剂必用甘草也,所以文言曰和事草”。就像每个单位、每个公司都会有的那种“润滑剂”式人物,当气氛陷入尴尬、言辞流于尖刻时,他们就会发挥善于调和与协调的长处,让一切趋于缓和。
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担心,就算葱遭人劈头盖脸地质问,他也会四两拨千斤,化险为夷。
但是如果据此认为葱只会打哈哈,并无真才实料,那是你走了眼。曹操就犯过这样的错。他与刘备煮酒论英雄之后,有点后悔失言,怕刘备窥见他的真实想法。于是便派人去打探,得到消息说刘备在家里拔葱,他就放下了心,说“大耳公未觉也”,以为刘备对“天下英雄唯吾尔”之论没有在意。没想到刘备当晚就溜了。
这是《华阳国志》说的。《植物名实图考》引用了另一个说法:曹操亲自去观察刘备,看到他在园子里使唤仆人种葱,因为仆人种得不端正,刘备还用手杖打人——只会操心这等琐细之事,曹操当然不把他看做敌手了。
还有一个故事,也可以反映葱的个性其实是很峻直的。隋末唐初的屈突通做官执法很严,六亲不认,他弟弟屈突盖也和他一样。时人就编了个顺口溜,“宁食三斗艾,不见屈突盖;宁服三斗葱,不见屈突通”。我们都知道,艾是苦的,与艾相提并论的葱其实也很呛人啊。
所以要在江湖上混,请务必记住,不要轻易问别人“你是哪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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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20:59
南方草木之八十一:从俗世中来,到灵魂里去 - [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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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居岭南,见得多了,便觉得广东人对待家居植物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时候很宠溺,有时候很决然。如过年时家家户户必买的年桔,正月十五还没过,它们就被遗弃了,连株带泥地歪倒在垃圾桶旁边,很是可怜。也许在人们眼里,年桔是某种具有时效性的植物?正点一过,弃之绝不可惜。
这样说来,水仙也是类似的吧。人们逢年过节也钟意把它请回家里,因为它的花期正是新春那几天(我就试过养的水仙恰巧在年初一开花的)。可是它花期也短,过了那几天,就被打回原形,如同失去了魔法的灰姑娘。很久以前,大家就知道它长得像蒜头,没了花,它就是“装蒜”,你说到那时候人们能不视之如敝履吗?
水仙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喜水。李时珍说“此物宜卑湿处,不可缺水”,谢堃说“性不畏寒,浸水而生”,吴其濬说“不藉土而活”,说的都是今天种水仙的人都了解的——将水仙的球茎泡在水里,而非种在土里。因为如此,水仙显得很高洁(当然它的外形与名字也功不可没),正如谢堃说的,水“愈洁愈佳”,讲究点的再放置几块经过挑选的白色卵石以固定,尤其叫人神清气爽。
明朝万历年间的慎懋官在《华夷花木鸟兽珍玩考》里记录了种植水仙的一个口诀,“六月不在土,七月不在房,栽向东篱下,花开朵朵香”。清初的陈淏子在《花镜》里对这四句话做了解释,不过他引用的版本稍微有些差异。他说,五月不在土,就是要挖起来用童子尿浸泡两个夜晚,然后晒干;六月不在房,就是挂在靠近窖房等温暖的地方;栽向东篱下,就是在八九月重新种回猪粪拌成的土里,就能“花开久且芳”了。
又尿又粪的,看来不仅“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就连水仙这种号称“其花莹韵、其香清幽”的,也要从劳动人民身上吸收养分啊。借用文学批评家谢有顺老师的书名,水仙也算是“从俗世中来,到灵魂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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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20:47
读商品目录之乐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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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郑重向各位推荐一本奇妙的读物,在那上面你可以找到一项我认为是有史以来最无聊不过的发明;这可不是随便翻开任何一册书或杂志就可以轻易办到的,虽然它们刊载的大部分文字也没什么意义。我说的那项发明叫牙膏挤压器,只要小心地用它夹住牙膏,然后在每天刷牙之前轻轻推动那小小的滚轮,瞧,那带着清凉芬芳味儿的牙膏就被挤出来了——多么让人惊喜!你想挤多少就能挤多少,效果与你直接用手指干的活儿一样漂亮!
牙膏挤压器,你可别指望我会把你和牙刷或者牙膏相提并论。没门。其实就连这两样也不是多了不起的发明:古印度人把一种叫尼姆的树的嫩枝,放在口中嚼软后用以刷牙,一直流传至今,金克木就曾经亲见,可见牙刷不是没有替代品;至于牙膏,早就有人论证过,它除了能够使口气清新,对清洁口腔完全没有作用。不过既然与我“朝见口,晚见面”(粤俗语,北方话“抬头不见低头见” 之谓也,用于此处真是再贴切没有了),它们的功劳还是认可了吧。而牙膏挤压器,实实在在就是个“Stupid tech”,愚蠢地运用科技——如果能和科技扯上关系的话。
我是在“红孩子母婴用品直购目录”总第十二期的第七页遇到这个玩意的。别笑我,作为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的父亲,我有理由也有需求翻阅这份赠阅的刊物——自从在那里订购了一盒退烧冰贴之后,它就定期地出现在我的桌面。我不经意地翻开它,然后就把手里杰弗里•迪弗的小说给扔掉啦,你总能在那上面见到比犯罪小说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东西。除了牙膏挤压器,从那里面我还认识了“威尔顿牛奶AD钙味磨牙棒”和“正品DAHOO泰坦尼克号冰格”。没错,使用这种冰格,制作出来的每块冰都是一艘小型的泰坦尼克号轮船的形状——仅仅需要花费二十二元,你就可以拥有无数艘冰海沉船了。
读商品目录不比读财务报表读辞典读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更怪异。你应该知听说过宜家那闻名世界的商品目录,它像一本电话号码簿那么厚。我在《华尔街日报》上面读到过:“宜家传统的商品目录厚达几百页,它是全球发行最广的出版物之一,每年的印刷量超过1.6亿册。虽然这一商品目录是免费分发的,但其在二级市场上却有标价,它作为收藏品在eBay等拍卖网站上被公开出售(在eBay网站,一本1996年版宜家美国商品目录的报价是15美元,而宜家新推出的2007年版商品目录则标价3.50美元)。”
我曾经拥有过宜家在广州出版的第一本目录,在宜家即将在广州开业的新闻发布会上,它是作为礼物送给众人的。然而一个冒失的中年男子把一杯热茶洒到它上面,我实在无法接受一本封面皱得像手纸的书,哪怕它是“全球发行最广的出版物之一”,可以与《圣经》或者《毛主席语录》或者随便一集“哈利•波特”媲美。
于是我把它扔了。
美国女作家安妮•法迪曼是一个比我狂热多了的商品目录爱好者。她说:“在非文学类的书刊中,我爱读的只有一种,有时超过了《神曲•天堂篇》。那就是——我明白说出来会损害我的形象,永远恢复不了——邮寄的商品销售目录。”她的理由是“用不着花钱”、“有不少精心写作的文字”以及“可以增长自己的见识”。
当然这只是这位阅读趣味至上者的故作狡狯之词而已,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用我的“红孩子”和她交换她提到的那本一九零二年西尔斯销售手册,那里面包括了二十二种铁匠用的锤子,钟表匠用的十二种锉子,七种给牛羊卸角的工具。因为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作家叫不出他面前的鸟或鱼的确切名称,只能笼统地称之以其种名,他就不是一个好的命名者。文学的本质不就是命名吗?
因此,我可以骄傲地向你们展示我拥有的《农具图谱》第一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通俗读物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定价一元九角五分。毫无疑问,那个年代没有商品目录,只有这本“汇集了全国各地目前使用的和新改进创造的各种耕作农具、动力机械以及排灌、施工、运输、加工、畜牧、林业等各种工具的图谱”,也算是当时的商品目录吧。这部书规模不小,且看介绍——“这部图谱共分四卷,编入的农具,按其作业性质分为八大类,共三千五百多件,计耕作机具一千五百多件,植物保护机具一百五十件左右,畜牧机具一百二十多件,林业机具二百八十多件,农产品加工机具四百件左右,排灌施工工具七百多件,运输机具二百件左右,农用动力机具一百三十多件。”——比西尔斯销售手册强多了。光是压地使土块碎裂的“镇压器”,就有小木滚子、大木滚子、石碾、碾子、长条石滚子、石杖、碎土耙草机、鸭蛋碌吨、石蛋滚子等等十八种,正好是十八般兵器都使出来了。
这也是我在旧书摊买下《俄华农业辞典》的理由。里面有十一种天牛和五十二种樱桃的名称等着我去记呢。当然,前提是我先得学会俄语。
让我们还是回到正式的商品目录来吧。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时常收到出版社寄来的图书目录,我总会认认真真地把它读完,读完也不随手弃置,而是放在桌面某处,几次收拾也没清理掉。第一,我爱读商品目录;第二,我爱读书——那么,当书本身成为商品目录的主角时,我对它发生兴趣岂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了?这不就是以上两个集合的交集吗?
图书目录起源于何时,学者周振鹤说他“见不多识不广说不好”,我就更无从置喙了。他收藏最早的两份是刻于光绪三年的《申报馆书目》与两年后刻印的《申报馆续书目》,光绪三年是一八七七年,离现在已经一百三十多年了,有资格做今天征订书目的老祖宗。《申报馆书目》在总书目下将五十余种书分成十一类,即古事纪实类、近事纪实类、近事杂志类、艺林珍赏类、古今纪丽类、投报尺牍类、新奇说部类、章回小说类、新排院本类、丛残汇刻类及精印图画类——正如“红孩子母婴用品直购目录”把商品分成婴儿营养类、婴儿照料类、婴儿起居类、外出类、智力开发类一样。
让我觉得很有趣的,是在那上面你还可以看到书的价格。没错,据卧闲草堂本排印的五十六卷《儒林外史》一共有八本,“价洋五角”。
说到底,不管是光绪年间还是今时今日,如果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来观察图书目录,也许能够得出更多有意思或有意义的结论。周振鹤已经替我概括好了:“正是这样的营业书目充分展示了当时市面上的书籍流行情况,也就是大众阅读趋向,这种趋向与社会自身发展相一致,也基本上与国家改革的进程切合,但却不会完全合拍,因为大众的利益与兴趣还有自己的倾向。对历史学研究而言,片言只字无不是可资利用的资料,晚清营业书目就有这样的作用。”
这句话挺令我沮丧的。因为除了寥寥几家过得去的出版社,我收到的图书目录里面都是一些内容贫乏得可怜的玩意,但是你想不到居然会有那么多人需要靠这些玩意来激励自己保持对人生的热情,或者从中学会怎样与别人搞好关系(莫非就像《士兵突击》里成才说的,“处人是根本”?)。如果这就是这个时代“大众的利益与兴趣”,那我得重新考虑我有没有保留这些目录的必要了。我为什么要让未来的人看到我们的苍白面容呢?
也许我该把兴趣局限在“红孩子”之上。我突然想起,我该给儿子准备他的第一盒积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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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    13:51
昆虫老男孩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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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理小说家杰夫里·迪弗在他的小说《空椅子》里,借一个角色说出这样的判断:“昆虫比我们还重要,我是说,是它们保持地球的运行。你知道吗?如果明天所有的人类突然消失,这世界还是完好的;但如果昆虫都死了,那么其他生命也很快跟着完蛋。植物会死掉,然后是动物,最后整个地球又变回一个大石头。”
出自书中一个外号叫“昆虫男孩”的高中生之口的这段论述,想必一定会得到托马斯·艾斯纳这种同样热爱昆虫的、名副其实的“昆虫男孩”(实际上这种热爱往往贯穿他们的一生)的赞同。这位著名的美国生物学家在他的著作《眷恋昆虫——写给爱虫或怕虫的人》里,开宗明义地写道:“昆虫的真正征服地球的一类动物。据称人类在本质上是爱生物的。于我而言,对自然的热爱表现为对昆虫的挚爱。”
请注意第一句话——他与“昆虫男孩”的意见几乎一模一样。其实这是一个被我们忽略的事实。你真的以为我们生活的这个纪元理所当然是属于人类的吗?你有没有想过人类是地球的主宰也许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错觉?因为目前已知的昆虫种类近100万种,占动物界已知种类的约85%,而根据最保守的估计,还有约200万种昆虫没有被我们发现和描述。与此相比,被我们认为居于万物最高层的哺乳动物只有可怜的不到5000种。
如果用最科学的定义来表述,我们常常用生物量这个概念来界定某种物种的规模,广义的生物量是生物在某一特定时刻单位空间的个体数、重量或其含能量。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昆虫也在地球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全球昆虫总重量可能超过其它所有动物重量的总和,是人类生物量的10倍以上。因此,要是你把昆虫看做地球的主人,确实要比换成人类靠谱一些。
面对这小小的“地球的主人”,不得不承认,作为“地球的客人”的我们对它们的了解仍然非常少。比如以昆虫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化学生态学,就是在上世纪60年代以后才建立起来的,而托马斯·艾斯纳,就是这门科学的创始人之一。《眷恋昆虫》就是他记述的自己对昆虫进行探索的故事,它们包括:能产生保护性喷射且爆炸性喷液温度高达100摄氏度的气步甲;取食松针的叶蜂幼虫,它受到攻击时会把松脂裂开,从而保护自己;取食捕蝇草的毛虫,它吸掉捕蝇草上本来用于捕虫的黏液;赠给雌蛾一些最终用于卵的防御的植物毒素的雄蛾,它在求偶时通过化学信号告诉雌蛾它有多少毒素,而雌蛾通过这一信号来决定是否与这只雄蛾交配;被鱼儿吞入口中后,通过慢慢释放防御性物质迫使鱼儿把它吐出来的水生甲虫,尽管鱼儿一开始就试图通过水的进出清洗口腔内的毒素……它们像一个个熟练的药剂师,运用自然给予它们的天赋,无师自通地将那些化学物质用于保护自己。
不要以为这样的题材会很枯燥,我相信你在读到他做鞭蝎(一种尾部可以喷出乙酸的长得像蝎子的蛛形昆虫)实验的描述时一定会觉得非常有趣:“鞭蝎被放入后,老鼠立即猛扑上去试图抓住它,但一触到鞭蝎,老鼠就被喷射击退了。老鼠跳回去,疯狂地乱窜,偶尔停下来用爪子抓口鼻……或用爪子挖地……后来躲进沙子中……约三十秒后,反应减弱,老鼠企图再攻击,想不到(又一次)被击败……约第四或第五次攻击失败后,老鼠最终放弃了,呆在角落里……闭着眼,毛发竖着,快速地喘着气。”一只攻击性很强的南蝗鼠居然拿一只昆虫没办法,这叫你很意外吧,不过你要知道,鞭蝎可是被称作“一门有三亿年历史的‘老火炮’”的啊。
从上面的引语,你能够体会到作者那种兴致勃勃的心情。即使是像他这样的世界顶尖的生物学家,骨子里和你我这样的业余昆虫爱好者其实并无太大不同,他做实验的心态也和我们拿昆虫玩乐差不多,最重要的是在其中找到真正的乐趣。这就是他所说的,“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热爱昆虫的人”。
当然,这毕竟是一本科学家撰写的书。在观察到鞭蝎对老鼠的戏弄之后,他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要追寻鞭蝎为什么能够生产并贮存这种乙酸含量高达84%的溶液以及忍受溶液偶然的浸染,因为对所有的生命系统乙酸都是有害的。我只能告诉你,他解答了这个问题,至于具体的答案,你就自己去看吧。
在这一点上,这本书与日本的另一位“昆虫男孩”泉麻人写的《东京昆虫物语》还是很不一样的。后者更接近于博物学随笔。泉麻人谈到食蜗步行虫喷射的酸性气体时说:“它们是肉食性昆虫,所以才会产生这种臭气吧!”读过《眷恋昆虫》,你会知道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
周作人说过“生物学为最有益的青年必读书”这样的话,像《眷恋昆虫》这种既有趣味又有科学的书,想必一定能够得到他的赞赏。不过,虽然这书的副标题是“写给爱虫或怕虫的人”,爱虫者固然可以从中得到享受,但是里面清晰得令人惊愕的图片(很多是细致入微的昆虫肢体局部,看起来像外星人)也许会引起怕虫者的不适反应,敬请做好心理准备,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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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15:02
三十 - [酒醉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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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我三十了。自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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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0    12:32
更多的森林不代表更好的生态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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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影《我是传奇》有一幕奇特的场景:因为某种病毒,人类几乎都灭绝了,曾经是世界上最繁华城市的纽约在短短数年内变成一座空城;茂盛的植物在第五大街疯狂地生长,老虎和羚羊在其间追逐与逃生,城市重新变回丛林。
艺术虚构得到科学支持。“2006年度美国最佳科学写作”《没有我们的世界》作者艾伦·韦斯曼就用略显文学化的笔调写道:“与此同时,大自然还在继续收回它的领地。野生天竺葵和喜林芋从没有屋顶的房屋中生长出来,推倒了外墙。凤凰木、楝树、木槿丛、夹竹桃和西番莲在隐蔽的角落里生根发芽,室内和室外已无任何区别。房屋消失在红紫色的九重葛丛中。蜥蜴和马蹄鞭蛇在野芦笋、仙人掌果和两米高的野草中迅速穿过。地上铺满了柠檬草,空气中带着一丝它的甜味。”
我在阅读《没有大树的国家》时联想到上面的一切。作者冯永锋说:“其实中国不需要植树,中国需要的是‘自然恢复’,所有有土壤的地方,只要人类不需要干预,在几年之后都会长出天然植被,形成符合这片土地本性的天然生态系统,最后慢慢地演替为一个森林生态系统或者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等。而没有土壤的地方,如果它们的本底就是岩石生态系统、沙漠生态系统,那么同样需要尊重。”不可否认,人类对地球的意义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巨大、那么正面。承认了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表现得谦恭一些。
当然,《没有大树的国家》更多谈到的是现实而非思辨。但是我相信作者是抱有这种想法的。比如他在本书提出的最重要的观点:中国现行的某些环境政策给自然界带来的可能是深重的灾难,森林覆盖率在上升,生态效益却在下降。“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口号喊了几十年,谁知道那也许根本就是毫无必要、甚至适得其反的呢?人们收获的只是生物多样性与环境的被破坏。
《没有大树的国家》的副标题是“一位生态卫士的环保苦旅”,给我们讲述的是身为科技记者、环保人士的作者在中国遭遇的几个真实故事,以及由这些故事生发的沉重的思考。作者提出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他的家乡福建省是中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省份,达62%以上,却为什么连年遭受洪灾,并愈演愈烈?
根本原因是长期的农林经济结构对天然林资源的过度攫取,招致大自然的惩罚。在他小时候,家乡(福建省建瓯市的一个小村庄)的山上种的都是天然生长的“杂木林”,“里面随时有新奇之物在生长”,猎户去打过野猪、刺猬和麂子,儿童去采过蘑菇和野杨梅,也去砍过柴。
现在呢?清一色的杉木林和松木林,因为它们是“经济木材”,没人在乎它们脚下什么都不长,连动物也不乐意待在那里;或者“种一切春天开花秋天结果的东西;种一切最多只需要投产三五年然后就可受用二三十年的东西”。原来的“杂木林”被村里、乡镇和林业局的干部一致认定“没有什么用”,在立项报告里被说是“荒山”,砍了是开荒,是造林,是增加森林面积。
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局高级工程师沈孝辉的《提高森林质量才能确保生态安全》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建瓯市建立了为数众多的农林资源消耗型企业,靠山吃山,规模日益扩大。经过二十多年的掠夺性砍伐,造成了99%的具有最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的天然阔叶林不复存在。同时,单一的人工林树种,特别是针叶人工林成为今日森林的主体。……‘绿化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等数字越做越大,但是其生态服务功能却每况愈下,根本无法维持森林蓄水保土和生态安全的起码要求。”
不仅是福建,也不仅是引发洪水。人工林物种单一还导致了生态脆弱性。曾经令我们自豪的“三北防护林”的树种全是杨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一场天牛虫害使宁夏第一代林网的8000万株杨树遭受毁灭性打击,不得不全部砍光;在“三北”地区,天牛虫害已经使约占新植防护林77%的7500万亩杨树受损。
但是这种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做法却得以在义正词严的大旗下继续。对村干部来说,砍天然林赚一笔钱,种经济林赚一笔钱;对林业部门来说,满山都是单调整齐的杉木林和松木林,意味着工作的成绩;对商业造林公司来说,种植桉树等速生丰产林才有利益,天然林只是“荒山”。几股力量交织在一起,除了环境保护人士和没有发言权的村民(就连村民也会觉得天然林无法使他们获得即时的、有保障的利益,而宁愿改种经济林),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砍了再种”是既政治正确也有经济效益的安全做法。
这就是作者给本书命名“没有大树的国家”的用意所在。他认为,荒山对自然界来说是最美好的描绘,因为荒山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山。他说:“我一直觉得,衡量一个国家的生态保护水平,就是看它每平方公里有多少大树在自由生长。”
中国的森林覆盖率越来越高,但是“成片的森林恰恰我一眼看出它是人工沙漠”。因此作者认为,题目这句与“没有我们的世界”句式相同、却容易被人反驳的话,是表述中国当前的环境保护现状最合适的一句话。而没有大树的原因,“更大的可能是这个国家一直在明里暗里、有心无心地消灭大树、迫害大树”。这真令我们沮丧。
宣传语说得没错,这是一本尖刻的书。作者批评国家林业局,林产经济开发成了他们的痴心主业,生物资源保护却无人问津;批评云南省拿生物多样性资源去换取纸浆,“是个愚蠢的错误”,不可能把云南的农民拯救出贫困,也不可能让官员的政绩多一点绿色;批评国际木浆造纸业大鳄为满足单一原料需求而在整个中国疯狂扩张桉树种植面积,掀起“绿色恐怖”。
作者的言辞是严厉而激越的,但他像每一个环保人士一样,感情是深沉而悲愤的。他把我们从绿色的幻梦之中唤醒,指出严酷的事实;更值得尊敬的是,他坐而论道,起而力行,发起“认领大树”活动,成立“自然大学”。就像他说的,他是在通过揭示一些真相,“告诉自然保护的真正价值和困难,以及自然保护最需要看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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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14:44
一种错误思想的文化史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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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由此抵达地心。”一个名叫阿恩·萨克奴珊的十六世纪冰岛学者在一张羊皮纸上用密语记录了一条通向地球内部的路径,那条路的入口是一座死火山。“我已经到过了。”他激励那些能够破解密语的人。
德国地质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和他的侄子阿克赛在冰岛导游汉恩斯的帮助下,遵循阿恩·萨克奴珊的指示,找到了入口,进入了地心。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个史前世界,地球所有地质时代的生物都集中在那里;他们经历了一系列冒险,包括在自制的筏子上驶过大海(地球内部的大海!),目睹两只巨大的史前海兽的厮杀,碰见一个巨人看管一群乳齿象。最后,他们随着一股熔岩冲出了地面,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家乡。
熟悉科幻小说的读者应该知道,这就是儒勒·凡尔纳的《地心游记》的情节。我很喜欢这部小说,但是“地球是中空的”这种观点曾经占据过我的头脑吗?恐怕一刻也没有。这是多么奇异的想法啊,如果真是这样,里面的人们是怎样站立的呢?简直无法解释。
如今,这本书成为普通读者认知范围内仅有的以空洞的地球内部为题材的书籍,一方面是由于凡尔纳的影响力;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空洞地球”学说大行其道的日子已经过去,这个多少人曾经为之心醉的设想已经沦为一个被轻易嗤之以鼻的笑话。
事实上,“空洞地球”学说有着悠久的历史——甚至直到现在,仍然有人无比信奉这种看似毫无科学性的思想。其中缘由,非常耐人寻味。正如《地心X档案》的作者大卫·斯坦迪什说的,“空洞地球”的思想持续的灵活性令人着迷;他认为自己的书“描绘了一种没有改变任何事物的错误思想的文化史—— 而它的魅力却从未断绝”。
你可能没有想到,这种“错误思想的文化史”是以一种科学理论的面目而在十七世纪末开始的。提出这个严密猜想的,是哈雷彗星的命名者埃德蒙·哈雷。他以牛顿的理论为依据认为,三个同心的球体一个套一个,在地球表面之下各自围绕着南北轴旋转,地球内部存在生命,它们依赖一种像太阳的光源生存。而这个猜想的提出,目的也是为了解决一个严肃的科学问题——地球磁场的原理。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空洞地球”就不是无聊者的白日梦,而是在科学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主导的一次科学探险。对于他的猜想,哈雷写道:“如果那些不熟悉磁力系统的人不能接受的话,那么他们应该首先努力去认识事物本质,并找出一种更简单的假设,至少在它们看来不那么荒谬。”他在向科学对手们挑战呢。
站在今天嘲笑哈雷的人也许忘记了,虽然在那个时代牛顿已经写出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但是科学革命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在科学史上十七世纪末是一个过渡阶段,苛求哈雷即刻给出正确的解释是不现实的。何况他说的也不是完全错误:地球确实是由独立的同类球层组成的,地表、地幔、岩浆密集流动层,以及一个固体内核。根据《地球探赜索隐录——地质学思想史》一书的记叙,这个知识,人类在二十世纪才初步掌握——直至现在,我们对地球内部的了解,仍然比对外太空的还要少。
到了凡尔纳的时代,科学的热点是地质学和古生物学。《地心游记》写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那时候地质学作为一门科学只有七十多年的历史,而人们对恐龙的热烈兴趣始于一八五一年在伦敦举办的禽龙和海拉尔龙的等比例模型展览。凡尔纳敏锐地抓住了学术与大众趣味的潮流。于是,他用一个进入地底世界的历险的叙述结构来向读者教授地质学,在里面,他还介绍了当时古生物学新发现的事件和物种,比如恐龙与猿人。他获得了成功,尽管他对这两门学问的运用随着小说的进展而变得越来越古怪。
除了在科学领域,在别的地方也有人利用“空洞地球”学说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十九世纪末,美国人塞勒斯·蒂德通过数十年的努力,在佛罗里达建立了“克莱仙”——这个名字既是指一个面积为三百英亩的乌托邦社区,也是指居住在那个社区里的男女所信仰的自创宗教。各式各样的乌托邦试验在新大陆一直层出不穷,十九世纪上半叶就有两百多个,那里简直就是理想主义者的乐土。蒂德也不例外,他的主要思想包括以下几点——上帝既是男人,也是女人;物质和能量可以互换;天堂和地域同时存在我们自身内部;人们可以根据公共的社会准则的组织而生活,而非金钱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地球是一个空洞,我们都生活在其中。
蒂德是第一个宣称我们生活在地球内部的人。他的教义吸引了几百人。在克莱仙公社建立完备之后,他开始准备一系列实验,以证明他那关于“地球是凹的”论点。一种叫做“直肌线机”的工具被发明了,它们每个长十二英尺,由桃花心木制成,被用来构建一条完美的直线……足足有四英里长。如果地球表面是向上凸起的,那么任意长度的直线都只会触碰到一点;如果地球是凹的,直线又足够长,它终究会接触到曲面。这就是这种工具的原理,它与那些乌托邦思想一样,都是那么地想当然,那么地天真。
到了二十世纪,空心的地球内部被人们设想为UFO的基地、希特勒在第三帝国倾覆后的去处,以及人猿泰山与印第安纳·琼斯新的探险之地。那么,这种荒诞不经的设想究竟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还没有到彻底将它抛弃的时候吗?
在我看来,“空洞地球”学说就像它的字面意义一样,只是一个空虚的容器,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们按照自己的需要朝它倾入各种截然不同的内涵。你大可以嘲笑他们,但是要记住,历史并不光是由正确组成的,谬误也是历史的一部分,甚至是更加重要的那部分。神创论、炼金术、神秘主义,莫不如此,它们的价值不能用正确与谬误来衡量,因为人们靠那些谬误显示了人类的创造力与更多的可能“空洞地球”亦是如此。
至于为什么那么多人都选择了一个空心的地球来承载自己的论点,这个想象有着什么样的魅力,我不妨引用梭罗在《瓦尔登湖》里的一段话来回答这个问题:
“像哥伦布一样去发现整个全新的大陆和世界,开创新的航道,不是为了贸易,而是为了思想……南极海域探险性远航的意义是什么?除了它的炫耀和成本,还有一种间接的认知:在精神世界的大陆和海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处尚未探索的地峡或海峡。……巡游世界去桑给巴尔岛数小猫并不值得。但是做这些事情,直到你做得更好,你可能会发现某种‘西蒙的空洞’,通过它,你会抵达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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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8    14:36
我们都是小人儿 - [书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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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书确乎是小人儿的爱物。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有哪个没有过几本爱不释手、连最好的朋友都舍不得借去过夜的小人书?不过当我们长大,从小人变成大人,小人书就被留在时光的后面,作了怀旧的对象。正如蔡小容说的,“时光深处,一个小女孩无可言说的寂寞,寂寞中的思绪和想象,都在小人书上留下暗记。倘若仔细编排,它们可以给我做成一份隐秘的成长地形图。”这位七十年代初出生的女作家,在《小麦的小人书》里“以连环画为载体,盛纳我个人的艺术鉴赏、人生体悟和情感想象等内容”,全书四十五篇,分为六辑,分别是山乡系列、打仗系列、贺家班系列、好姻缘系列、古装系列、隋唐系列——瞧“打仗系列”、“好姻缘系列”、“古装系列”这些名头,我们小时候不也是按照这样的方法,给自己的小人书收藏分类的吗?
我便挑我最感兴趣的古装系列来看。且看她写卢延光。卢延光拿手的是画帝王将相,仙道神佛,蔡小容评的是他画的《长生殿》,正是本色当行。“‘她跪在丹墀,莺声燕语;李隆基心花怒放,如醉如痴’,卢延光画成了两扇屏风,拼在一起:他在左上方,盘坐在圈椅中俯身;她在右下方拜伏,取一个婉转的姿势;余下的右上左下两块,他分别画了一枚圆形图章来补白:一龙,一凤。小小连环图,怎堪得如此考究、典雅!”她之前提到过卢延光“布局于他画画中的一些装饰性图案”,这双屏风构图于龙凤图章正是绝妙好例,而这也是卢延光最易辨别的个人特征。对不喜卢氏风格的人来说,他的画也许略嫌装饰性过强——他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比亚兹莱在中国最虔诚的学徒,这让他的画看上去不大像处于中国传统线描的谱系之中。
王叔晖的画则是另一副面目。蔡小容说:“莺莺的脸色的红润,在‘佳期’一幅中渲染得最好了。……她的脸,悠红丝白,红是红到眉弓,红到腮边发际,是晕红,并非大红,额部仍是白皙的,一点樱唇,红得略深,紧抿着。”她形容出了王叔晖用色之美,我要补充的是,王叔晖的工笔重彩画本就是一绝。《连环画报》原主编孟庆江在《王叔晖的连环画成就》一文中写道:“《西厢记》的色彩淡雅中见艳丽,庄严里有灵秀,墨色填底,青绿点缀,景人相衬,气韵盎然,色彩语言运用得恰到好处,倾注入画家全部思想感情,晕染出画面的深邃意境,真是美极了。”一句话,王叔晖“懂得用色”。
蔡小容说:“《西厢记》她先后画过几种版本,从四十出头,到年近七十,她跟随、伴陪了崔莺莺几次。”以蔡小容引用的“佳期”(描绘的是莺莺正被红娘推进张生门口的那一刻)一幅为例,图里人物从左到右分别是红娘、莺莺、张生,莺莺双手举起挡在脸前;在我所藏的那本《西厢记》连环画(也是出自王叔晖手笔),相同的一幕画面却完全不同——方向正好调换了,张生在左,然后是莺莺于红娘。乍一看以为是制版时左右颠倒而已,细细观察,发现尚有别处差异,比如莺莺在这里是左手垂下,右手扬起遮羞。蔡小容注明她依据的是人民美术出版社1953年版;我的则是七十年代末重印人民美术出版社1958年版,1983年特种邮票《西厢记》10分面值那一枚采用的就是这一版本。还没完——《中国连环画名家经典·王叔晖》用的是人民美术出版社1957年版,又是第三幅不一样的“佳期”!也就是说,在1953年、1957年、1958年短短几年里,王叔晖就至少画过三个版本的《西厢记》,有条件、有兴趣的诸位,若能将这几个版本的细节与背后故事梳理明白,也是一篇有趣的文章。从中亦可见老一辈艺术家精益求精的艺术态度。
出生于1912年的王叔晖,出生于1948年的卢延光,两个人不同的探索恰好展现出一段美术史。王叔晖走的仍是陈老莲、改琦等传统线描的路子,卢延光代表的却是在八十年代崭露头角的新一代美术家,他们运用新工具(卢延光便舍毛笔用针笔),引进新观念。卢延光就以一种咄咄逼人的语气说过,“我怀疑传统的‘高雅’观,怀疑‘土味’与‘笨笔、古拙’的审美趣味。”他还说,“历史的盛衰留下深刻的痕迹与取舍,我辈还要依明清祖宗的葫芦去画瓢么?”这种话语与当时的时代气息、与八十年代美术界求新求变的精神追求的一致的。到现在,美术界又经历了若干次变革,以前的激进至今已觉不新鲜,那些成功的尝试留在了小人书里,也成了经典。
依我的看法,《小麦的小人书》还应该再增加一辑:外国系列。古装系列的众多作者虽然包括王叔晖和卢延光这样风格迥异的几代人,但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线描图,也许画家们天然地觉得还是用线描表现中国古代题材最合适吧。到处理外国题材时就不一样了。一批西洋画法功底深厚的青年画家出现了。我还记得我最喜爱的画家是雷德祖,《斯巴达克思》是他画的,《伊利亚特》和《奥德修纪》也是他画的……那是一种新的画风,让人热血沸腾。
《小麦的小人书》是私人的小人书志,当然没办法涵盖所有的画家与风格。如果这书由我来写,我会留更多的笔墨给刘继卣,而且是给他的《东郭先生》而不是《鸡毛信》;我还一定会强烈推荐赵宏本和钱笑呆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我算不上“连友”,但是我们这种年纪的人,谁没有几本心水的小人书呢?要知道,我们都曾经是小人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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